金喜亮被診斷為『腦死亡』時,他的姐姐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實
前不久,湖北工業大學學生金喜亮利用假期打工時,不慎從5米高的屋頂摔下死亡。事隔大半個月,其家人告訴記者,仍然沒有人為此事負責。金喜亮的姐夫21日在與記者通電話時,語調悲哀:『難道金喜亮就這樣白白死掉了?』
沒有任何勞動保護設施
24歲的金喜亮是湖北省紅安縣人,父親在他上高二時患癌癥去世,家中全靠母親一人種田支橕。家境貧困讓他格外勤儉、節約。7月28日學校安排的實習剛結束,他在一位老鄉的安排下,到一個工地打工,工錢每天100元。
8月2日上午8時許,金喜亮在沒有任何勞保設施的情況下,在倉庫二樓搭跳板時,從5米高處摔到水泥地面上。受傷的他被工友送往武漢市第九醫院,因其重度顱腦損傷引發腦內淤血,被確診為『腦死亡』。8月3日晚上,在轉院回紅安的途中,金喜亮永遠離開了人世。
包工頭只付了部分醫藥費
金喜亮的姐夫向記者表示,一個年輕生命的消逝已讓人很心痛,然而更讓人難受的是,誰都不能給金喜亮的死亡一個說法。因為金喜亮沒有與打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任何協議,包工頭只是支付了部分醫藥費和其他費用。作為老鄉的包工頭表示,因為與金認識,所以他會向甲方業主單位再申請一些費用來補償金的家人。
但是,這也可能會變成一句空話。
有關部門:大學生打工可不簽勞動合同
據了解,因為大學生假期打工時間短,打工單位也不固定,用人單位一般不願與他們簽訂用工合同。湖北省勞動與社會保障廳一位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說,勞動部1995年印發的相關文件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湖北省勞動與社會保障廳法規處處長王世林進一步告訴記者,目前的法律法規沒有細化對哪一個群體進行保障,而且大學生不是完整意義上的社會勞動力,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如果在打工的過程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在勞動法保護的范疇裡面。
湖北省教育廳不願就此發表具體意見。該廳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認為,教育行政部門的職能是對教學活動進行管理,而假期打工是大學生的個人行為,教育行政部門無權管理,也無權對其他管理部門說三道四。
律師:不管有無合同都受勞動法保護
對於有關部門的這些觀點,湖北省首義律師事務所律師秦前坤則持不同意見。他認為,大學生假期打工,不管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都應當受到勞動法的保護。因為,在打工過程中,大學生是勞動者,已經發生了事實勞動關系。既然有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就應當受到勞動法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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