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商場、書店等有關部門對學生表揚獎勵的材料,也可記入作爲學生成長檔案的“綜合素質發展記錄袋”。北京市基礎教育課程教材改革實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趙學勤發表在《北京考試報》的文章中這樣表示。
趙學勤在題爲《高中生綜合素質如何評價》一文中,解讀了新課程改革如何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評價結果的主要用途是爲學生和家長選擇適宜於學生髮展的高等院校及工作崗位提供參考。
同時,也可爲高等學校選擇更適合的學生及入學後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提供參考依據。
其中,“學生綜合素質發展記錄袋”是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過程中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的評價。學生本人、同學、教師、家長和部分社會機構都是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體。
在這一評價方式中,社區、交通、環衛、文體場所、商場、書店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士對學生表揚獎勵的材料,經由學校相關領導和教師認定後,也可裝入“學生綜合素質發展記錄袋”。
“學生綜合素質發展記錄袋”含4種評價
學生自我評價:學生自認爲有值得記錄的事蹟時,可隨時記錄自己某一方面的發展和進步,帶有鑑定性的結果需主動向相關教師提出添加記錄的要求,教師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定。
同學互相評價:同學之間定期對“學生綜合素質發展記錄袋”的信息資料進行交流和評價,在與被評價同學溝通後,將結果記入。教師評價:教師要根據學生的表現,將有代表性能反映學生髮展的表現提出來,在與被評價同學溝通後,予以記入,教師是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體。
社會有關部門評價:社會有關部門,如社區、交通、環衛、文體場所、商場、書店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士對學生表揚獎勵的材料,經由學校相關領導和教師認定後予以記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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