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基本步驟一般包括:
第一、認真閱讀《招考公告》、《招考簡章》,瞭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
第二、“考生註冊”。報考者報考前,登錄人事部網站進行“考生註冊”。註冊前,報考者必須閱讀並同意《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否則不能註冊。
第三、報考者填寫報名信息並提交上報。報考者要慎重填報相關信息,如資格審查不通過,則不得再次報考同一職位。
第四、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提交報名信息兩天後,報考者可登錄人事部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第五、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可於2007年11月6日8:00之後,登錄人事部網站查詢報名序號。
第六、報名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需要進行報名確認、繳納報名費用和上傳照片。
未進行報名確認的報考者,視爲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第七、打印准考證。無論是現場確認還是網上確認的報考者,都需要登錄人事部網站自行下載並打印准考證。
第八、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報考者攜帶准考證、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身份證必須與報考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未帶身份證的報考者不能參加考試。
第九、查詢成績。2008年1月下旬,報考者可以登錄人事部網站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範圍。
第十、按規定參加面試、體檢和考察等。未按規定的時間參加面試、體檢的報考者,將視爲放棄相應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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