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加強同濟大學精神文明建設,增強校園文化氛圍,充實和加強學校藝術團、合唱團的力量,我校2008年繼續特招部分品學兼優並具有聲樂或民樂藝術特長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生,有聲樂或民樂(揚琴、柳琴、二胡、琵琶、笛子、古箏、大提琴、嗩吶、笙、大貝司、打擊樂)藝術特長且品學兼優者均可報名。
二、報名時間和辦法
1.時間、地點:2007年11月29日~12月1日,上午8:30~下午4:30,持學生證、考級證書、兩張近期一寸報名照和《同濟大學2008年藝術特長生報名表》(報名表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下載,網址),到同濟大學工會俱樂部(彰武路同濟新村88號甲)報名。請如實填寫報名表(該表加蓋中學校章有效)。
2.收費:報名時繳初試費100元,複試費另行通知。
3.報名聯繫人:金老師Tel:65981070
袁老師Tel:65981176
周老師Tel:65983358
三、考試日期和初、複試內容
1.2007年12月8日(星期六)在同濟大學工會俱樂部進行初試。上午8:00~8:30報到、抽籤,8:30準時考試(8:30以後未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2007年12月10日(星期一)在同濟大學工會俱樂部門口張榜公佈通過初試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名單也可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查詢)。進入複試的考生請於12月15日(星期六)上午8:00到同濟大學工會俱樂部進行復試。
注:所有考生須帶好准考證、身份證和學生證才能參加考試。
2.聲樂類考生初試每人唱一首歌,複試每人唱一首歌。報名時須報兩首歌曲,考試時一律用鋼琴伴奏,可自帶鋼琴伴奏者,無自帶伴奏者須在報名時交鋼琴伴奏五線譜(註明初試唱和複試唱)。
3.民樂類考生初試每人報一首樂曲,複試報一首樂曲,複試時我校指定加考試奏(五線譜、簡譜在複試前一天領取)。
注:民樂考生自帶樂器。
4.複試合格考生,我校將在複試後一週內寄出複試合格通知書,同時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佈。
四、藝術特長生的招生政策
1.招生計劃:招生20人(其中聲樂12人、民樂8人)
2.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有關藝術特長生招生的政策以及考生藝術特長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3.擬錄取專業由同濟大學招生辦、藝術中心與考生本人簽訂(考生在指定的招生專業範圍內選擇,專業目錄詳見附表)。
4.藝術特長生具體招生政策及有關事項,將在複試合格考生的家長會上作詳細介紹。
同濟大學藝術中心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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