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友出生於農村貧困家庭,中專畢業後從事自己不感興趣、薪酬很少的工作。她一直沒有放棄努力,幾年前,通過自學考試,她拿到了本科證。之後的日子裏,她多次參加人才招聘會,可均被拒之門外,用人單位的理由是:“我們不招自考畢業生。”前不久,她懷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報考了國家公務員考試,可資格審覈時又被告知:“學歷不符合要求。”(《人民日報》11月6日11版)
真是走途無“門”呀。該網友辛辛苦苦拿到了本科自考畢業證,在常人看來,她是自學成才了。可令人有點費解的是,在她一門心思謀求就業的時候,卻頻頻遇阻。是國家不承認自考的學歷文憑,還是社會不信任自考的文憑?答案很明顯,是社會對文憑的歧視作怪。從社會發展的角度看,國家鼓勵公民自學成才,目的是讓自考生通過自考,提高自身的素質,享受與公招生平等就業的機會。但現實卻又不是那麼簡單,一方面國家鼓勵公民自學成才,另一方面,在自考生就業時卻又缺乏與之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作支撐。最終的一個結果是:自考生就業比自學成才還難。
在今年的國家公務員報考中,按照有關考錄規定,對學歷一般只要求具有大專以上的學歷。但從報考的情況看,一般都要求在應屆大專畢業生錄取,少數職位面向全社會招錄,但對學歷條件要求也較高。雖然沒有明確要求是自考生還是公招生,但都無一例外的把自考生排在了招錄的門外。可見自考生與一般公招生並非享有實質性的同等就業的機會。在現實社會中,社會對學歷的要求也是愈來愈高。招收本科生、研究生,有些崗位還要求具備特殊的“附加類”專業特長。在這種情況下,對於那些自學成才的自考生而言,想順利就業就並不是那麼簡單了。
其實在一定程度上講,讓自考生順利就業比鼓勵自學成才更爲重要。自學成才不是落腳點,而讓自考生順利就業纔是關鍵。如果不讓自考生更好的就業,那鼓勵公民自學成才又有何益呢?當我們的社會爲那些發奮成才的自考生投之以欽佩的目光時,而我們卻又不得不對他們感到十分惋惜:成才了怎麼樣?成才了不還是沒有人用?用一句話說,這就是“一隻腳踏進了成才的大門,而另一隻腳還在就業的門外”。
在當前大學生就業壓力十分巨大的今天,從法律和政策的層面適當解決一下自考生的就業環境,興許還能激起全體公民發奮成才,自學成才,還能引起全社會對自學成才者的尊重,對知識的一種渴盼。換句話來說,我們的社會因爲有了諸多自學成才者而更加富有活力。(作者:黃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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