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動畢業生神經的國家公務員招考工作正在進行中。儘管在報名條件中,對學歷的要求是“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可是仍有很多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者,因爲“學歷不符合要求”,失去了競爭的機會。
報考過公務員的人都知道,除了應該“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招收公務員的單位還有附加的學歷條件。比如具體的專業、畢業的省份、學位的等級,等等。
可是,讓人哭笑不得的是,很多招收單位還有一些“潛在”的標準。比如,非名校、非名專業、非名師、非研究生以上學歷者,不予考慮。比如,對於研究生以上學歷者,要考察“祖宗三代”,第一學歷非名牌高校者,不予考慮。對於那些“自學考試”、“電大”、“函授”等“雜牌軍”,不予考慮。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希望招到最優秀的畢業生,本無可厚非。可是,這種以學歷、學位爲選人用人標準的做法,是否科學?從整個社會來看,這種對學歷、學位的盲目崇拜,用學歷、學位人爲設置的就業門檻,是否有失公平、公正?
有的用人單位簡單地認爲,名牌高校、名牌專業、名牌教師培養出來的學生素質高、能力強。這樣的判斷有一定道理。可是,也不能就此得出非名牌高校畢業生就素質低、能力差的結論。況且,沒有經過考試、沒有經過考覈,憑什麼認爲非名牌高校畢業生一定比名牌高校畢業生差?
機會均等、機會公平,這是一個社會公平、公正的重要表徵。用人單位在招收員工時、國家機關在招收公務員時,人爲地設置種種高學歷門檻,不但不能促進社會公平公正,而且會加劇“社會的裂痕”。因爲,有很多人沒有上正規的大學,不是因爲他自己不優秀、不上進、不勤奮,而是我們的社會並沒有給他們創造均等的條件和機會。
近日,人民網收到一個自考女生的來信,講述了她求學、求職的遭遇。因爲家裏窮,生於農村的她不得不報考了師範學校。畢業後,發現大多數用人單位都招大專以上的畢業生,就選擇了既省錢,又可以繼續深造的自學考試,拿到了心儀以久的本科畢業證。可是,在求職時,仍被無情地拒之門外,理由是:“我們不招自考畢業生。”
對於那些生於僻壤卻懷有夢想的少年來說,他們從小就沒有接受良好教育的環境和氛圍,可是,他們中的很多人像這個自考女生一樣,並沒有因爲貧窮、因爲起點低而放棄,而是通過持之以恆的努力,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如果我們的用人單位,特別是以促進社會公平、公正爲己任的國家機關,連最基本的考試機會都不給他們,於理何公,於心何忍?
“我只要給我們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難道這個願望很過分嗎?”這是屢屢受挫的自考女生的追問。其實,這樣追問的,不僅僅是自考生,還有那些不斷碰壁的非名牌高校畢業生。
越來越高的學歷門檻警示我們,促進社會公平,促進機會均等,政府還需加把力。(作者:唐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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