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不僅是一所高校,還是一個備受關注的輿論中心。無論是“改南樓”還是“拆三角”,一舉一動,都會成爲社會話題的焦點。近日,北大似又有“驚人之舉”:來北大旁聽課程的學生將被要求辦理旁聽證,辦理者需出具學校或者所在單位證明,社會閒散人員沒有資格辦理。此規定一出,四座皆驚:北大“兼容幷包”的精神還在嗎?大學的“開放性”哪裏去了?
其實不單單是北大,許多高校爲了便於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都要檢查進入教學樓、圖書館人員的身份,因此,“辦理旁聽證”此舉本身無可厚非。觸痛人們的,恐怕是對辦證者進行了身份限制:“社會閒散人員”沒有資格。何謂“社會閒散人員”?從北大辦證規定的字面上看,似是指那些無法由所在學校或單位出具證明的人。這個限制條件看上去並不嚴苛,而執行起來,卻不免讓人疑竇叢生。
首先,高校旁聽生的主體,應該不是企事業單位的員工,因爲他們要上班;也不是其他大學的學生,因爲他們有自己的課要上。相當一部分希望得到旁聽機會的學生,是那些大學畢業之後並沒有工作而想要考研的人,他們有的是因爲要學習跨專業課程,有的是爲了得到所報考導師的“真傳”,以期取得理想的成績,是這些人構成了“蹭課”的主體。北大新規出臺之前,這部分人還能偷偷摸摸地一睹心目中“大師”的風采,然而這個“禁令”,卻着實禁住了最有需要的人走進教室的機會。
歷史上,北大的圍牆並不高,“旁聽”作爲北大曾經的一項制度,源遠流長。馮友蘭先生在《我在北京大學當學生的時候》中曾提到,北大有一種“偷聽生”,既沒有經過入學考試,也未辦旁聽手續,未經許可自由來校聽講——這也就是現今所謂的“蹭課族”。從前,北大並沒有驅趕過這些學生,歷任校長本着“兼容幷蓄”的原則,爲蹭課者提供了免費學習的機會,毛澤東青年時期就曾在北大旁聽;而今,我們很難說這樣的“辦證”規定沿襲了北大一直以來的傳統和開放的精神。
當然,制定新規也是事出有因。北大有關負責人表示,以前曾發生過旁聽生擾亂課堂的情況,個別社會閒散人員的做法已經影響到學校的正常教學,學生意見很大。但是,把沒有工作單位的畢業生擋在教室外面,就一定能保證在校生的利益了嗎?真正渴求知識的旁聽生不會傻到故意擾亂課堂的地步,意外情況確實應該力爭避免,卻也不可因噎廢食。
還有一種潛在的隱患,也許是制定禁令的人沒有想到的:有些人並不需要旁聽,卻有辦理旁聽證的資格,別有用心的人很可能會將旁聽證高價轉讓給有需要卻沒資格辦證的人——新型“黃牛黨”說不定就此產生。
限制旁聽人員的身份,讓一部分有聽課需要卻因身份而受阻的人感到難以接受。其實,像北大這樣歷史悠久的學府應該可以制定出更能滿足老師、學生、旁聽者三方面利益的標準。“無規矩不成方圓”,大學要想更有大家風範,必然要有一套完善的規章制度。而規則的制定,還應該更合理、更合情,更加人性化。(文/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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