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教育部門獲悉,山東省境內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後自願到我省經濟欠發達縣艱苦行業工作,且服務年限達到5年以上的,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由財政代為償還。
這30個經濟欠發達縣分布在棗莊、濟寧、臨沂、泰安、聊城、菏澤、德州、濱州8個市。四類學生不能申請:一是就業單位所在縣非我省經濟欠發達縣;二是就業單位非農村中小學、國有農(林)場、水電施工基地,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以及氣象、地震、地質、煤炭、石油等艱苦行業;三是服務年限不足5年;四是定向生和委培生。
除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外,未滿5年服務年限、提前離開原單位的畢業生,須主動向原就讀高校申請取消代償資格,由本人償還全部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否則,將視為嚴重違約,貸款銀行將其不良信用記錄錄入國家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高校將公示違約名單。(記者李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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