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次的寒假即將到來,忙碌了一學期的莘莘學子們很多又開始尋找機會,準備假期打工。近日,記者在天水市部分高校進行的調查顯示:寒假打工,給學生們帶來的不完全是社會經驗的積累,物質的滿足,還有更多的無奈與苦澀。有關專家提醒,大學生寒假打工期間,一定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記者在調查中瞭解到,大學生假期打工一般分爲兩種:一是校內打工,另一種是校外打工。校內打工,由於有學校介紹,一般用工單位都有良好的信譽,基本上都能做到打工者與用工單位的“雙贏”;而校外打工,主要是家教、翻譯、導遊、保姆、公關、禮儀、服務員、促銷員等等,雖說種類繁多,選擇性強,但陷阱也是無處不在。
說起打工,記者在天水師院採訪時,恰巧碰見正收拾行李準備回家的大三學生王興平,當記者問起寒假打工一事時,王興平只是苦笑搖頭不語。在記者的再三追問下,他纔講述了自己打工被騙的經歷。王興平無奈地告訴記者:“寒假前,自己就到天水市的某所酒吧做服務生工作,一個星期後,酒吧老闆就以自己能力差爲由將其辭退,自己不僅分文未取,還搭上了200元的培訓費。”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多數用人單位在招聘假期兼職大學生時,都只有口頭承諾,至於其他的條件一律閉口不談。王興平感嘆地說:“現在,培訓費不但沒指望,就連工作一星期的薪水,老闆也不願意給我,開始還敷衍敷衍我,現在則乾脆躲起來不見,打電話也不接。唉!如果事先和老闆簽訂一份用工協議,就不會出現這種麻煩事了。”
諸如此內的事情還很多。採訪中,記者還遇到了在外地上學放寒假回來的卞鑫和蘇蕊兩位學生,當提到打工二字時,卞鑫的臉色變得有些難看,心情有些低落。他無奈地告訴記者,自己在蘭州西北政法學院上學,去年寒假,他爲一傢俬人公司當促銷員,快開學了,老闆卻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今年暑假剛考完試,卞鑫又滿懷希望的到蘭州市西郊的一家公司應聘,可交了100元押金後,那個招聘單位又說職位已滿,讓他回家等消息,結果卻是石沉大海。現在,自己對假期打工再也提不起興趣了。在一旁的蘇蕊聽完卞鑫被騙的經歷後,也不禁苦訴說,自己在西安外語學院上大三,就在放假的前幾天,自己在校外電線杆上看到一則廣告,內容是給大學生提供各種打工機會。而後自己按照地址找到這家中介公司,並按要求付了200元押金,公司負責人滿口答應能給蘇蕊找到一份月薪600元的家教工作。可五天後,當自己再次來到這家公司時,已人去樓空。
那麼,大學生如何謹防假期打工上當受騙呢?記者諮詢了天水市天靖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劉振龍。劉振龍告訴記者,大學生寒暑假打工時,一定要注意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協議。協議必須與具備用工主體資格即有法人資格的用工單位簽訂,內容應包括:勞動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尤其是要明確工資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並約定支付的時間、標準和支付方式。簽訂勞動協議後就能有效拒絕規定以外的指派工作,並按規定按時領取勞動報酬等。
天水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有關負責人也提醒假期求職的大學生們:爲了謹防上當受騙,大學生應聘時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找工作,首先要先查中介資格,看是否有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勞動部門頒發的職業介紹許可證原件。其次,可從公司招牌是否醒目、辦公設備是否齊全、辦公人員工作狀態等,來判斷中介是否可信。同時,在找工作時要捂緊錢袋子,不要輕易交錢給中介機構或用人單位,交錢前多諮詢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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