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教授熊丙奇
教育部:高校自主招生要向高中課改實施地區傾斜
教育部日前發出《關於2008年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通知》,明確2008年全國進行自主招生試點的高校由59所增至68所。最近,這68所擁有5%自主招生權的高校陸續展開自主招生測試,以確定享受高校錄取優惠的學生名單。
自主招生的高校增加,按理是件好事,可不少家長、學生向我抱怨,每個高校都安排自己的獨立測試,而且不斷把獨立測試時間提早,使他們為參加不同高校的測試而疲於奔命,同時還要為此付出一筆不小的費用。
自主招生,是2003年纔開始出現的新事物。對此,擁有自主招生權的高校都十分重視,設計了向中學發放推薦表、接受學生自由申請報名、組織學生筆試及面試等遴選程序。以單個學校來說,這樣的程序並無問題,但從整個自主招生格局看,不同學校的各自為戰卻增加了學生的考試成本和負擔,限制了學生的有效選擇,也不利於高校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生。
高校各自為戰,不但反映出對自主招生認識的狹隘,對考生利益的漠視,而且對自主招生改革的推廣有著很大的影響。事實上,即便是成功實施自主招生的美國高校,也一直在圍繞著擴大學生的選擇權、關注考生的利益做文章。比如:將SAT高中學術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大多數高校認可的申請入學的『筆試』成績,每個自主招生的高校不再進行類似的學術水平考試;大學入學時,從所提供資料已可作出判斷的學生就不需要面試,而面試也分為學校老師面試、校友社區面試、校園面試、電話面試,其中,校友社區面試、電話面試就是針對無法『趕考』的學生設計的,一些有必要舉行的校園面試,學校會提供交通費、住宿費,避免因家庭負擔而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
我國高校要做好自主招生改革,也需要充分關注考生的利益,並努力擴大學生的自主選擇權。一些高校的自主招生測試,基本上都是大同小異的學科卷面考試,不妨考慮以985高校聯考、自主招生高校聯考等替代。如果學生參加這些考試的成績,對於各自主招生學校來說是通用的,無疑會大大減少學生的精神壓力和經濟負擔。
筆者甚至建議,可以把高校的自主招生統一放在高考之後,把高考成績作為自主招生高校選拔學生的依據,在高考之後,每個自主招生高校可對申請者的高考成績提出要求,然後再看每個申請者的中學成績、特長,有必要的話,再對申請者進行面試,綜合高考成績、中學表現、特長、學校面試進行錄取。而且,允許每個學生可以獲得多個學校錄取通知書,並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確認。在自主招生高校完成自主招生之後,未被錄取考生再填報志願,參加集中錄取。事實上,香港大學在內地的自主招生,就是采取這樣的辦法,不僅具有可操作性,也能促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學生考試成本,增加學生選擇權。這種自主招生,實質上就把高考從考試選拔變為了考試評價。在此基礎上,還可以構思發展多次高考、多次錄取。
在我國一些高校的傳統意識裡,自主招生就是高校完全自己出題選拔學生。這非但不適合我國高等教育已達2000多萬學生規模的教育現實,也不適合各地經濟發展不均衡、受教育者家庭經濟情況懸殊的社會現實。實際上,高校根據權威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客觀的中學平時學業成績、學生綜合素質,加上面試考察等種種可以評價學生的信息、資料,按照學校要求對這些指標賦予不同權重,由此對學生進行多元標准錄取,就是在實施自主招生。這既打破了將考試分數作為唯一錄取標准的傳統錄取方式,又保證了錄取的公正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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