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初中學業考試取代昇學考試,半數以上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多種方式錄取新生,逐步擴大高中招生的自主權。這是記者1月16日從山東省召開的中小學素質教育會議上了解到的。
記者獲悉,山東提出從2008年初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實行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制度。學業考試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考試成績根據各學科課程標准的基本要求確定合格標准,提倡使用等級制表達學業考試成績。實施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制度,評價結果包括等級和評語兩個部分,由學校組織,一個學期或一個學年為一個評定時段,評價結果需向學生公示。
山東提出,深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以學業考試取代昇學考試。實行學業考試制度後,取消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初中也不得另行組織畢業考試。以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錄取新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等級在招生錄取時的權重不低於20%。從2008年起,將高中半數以上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到2010年比例不少於60%。指標生分配原則,以初中畢業生人數和素質教育工作評價得分各佔50%權重。采用多種形式招生,包括統一招生錄取、推薦錄取、特長錄取、劃片招生錄取、注冊錄取。擴大優質高中招生自主權,自主招生比例不低於招生總數的5%,不高於30%。
為此,山東將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培訓制度、監督監控制度、復查復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記者宋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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