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福建省教育廳發佈了《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後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綜合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該方案將從2009年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實施。
據瞭解,從2006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學校起始年級全部進入新課程實驗。爲了建立有利於高中新課程實驗、有利於普通高等院校選拔合格和優秀新生的招生考試評價制度,在充分調研、多方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省教育廳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綜合改革方案。記者發現,該改革方案涉及到綜合評價制度、考試內容以及招生錄取方式等多方面。
學業基礎會考成績評定採用等級制
學業基礎會考成績評定採用等級制,其中書面考試科目按照A、B、C、D(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第評定;操作考查項目按照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第評定。學業基礎會考成績由學校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由於2006年頒發的《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方案(試行)》已經對高中學業基礎會考科目作了具體規定,爲此,2006級、2007級應屆高中畢業生報名參加高考時必須出具規定的學業基礎會考成績。
採用不同方式呈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維度。根據綜合素質的不同內容和表現特點,對評價結果採用不同的呈現方式:“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和“審美與表現”的評價結果以優秀、合格、尚待改進三個等級呈現;“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的評價結果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D爲不符合基本要求者;“運動與健康”的評價結果以良好、一般、差三個等級呈現。凡是綜合素質評價項目中評定爲“優秀”或“尚待改進”的,必須提供充分的實證性材料。
科目設置:“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科目設置爲“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爲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其中數學分爲數學(文科)和數學(理科)。語文考試時間爲150分鐘,數學和外語各爲120分鐘,每科分值爲150分。文科綜合包括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文史方向的考生必須參加文科綜合考試。文科綜合考試時間爲150分鐘,分值爲300分。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三個學科,理工方向的考生必須參加理科綜合考試。理科綜合考試時間爲150分鐘,分值爲30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採用同場分科考試。總分值爲7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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