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事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現將民進中央機關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民進中央機關按照報考我機關的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其中,辦公廳行政處職位面試最低分數線爲117.5分,研究室一處職位面試最低分數線爲119.4分,組織部、研究室職位面試最低分數線爲123.2分。
准考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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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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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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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面試最低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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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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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83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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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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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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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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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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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316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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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 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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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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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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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378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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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運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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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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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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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32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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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居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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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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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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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95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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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輔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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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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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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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868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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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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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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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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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338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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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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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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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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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87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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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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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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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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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664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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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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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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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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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422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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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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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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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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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87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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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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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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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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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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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375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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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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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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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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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8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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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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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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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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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81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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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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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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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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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81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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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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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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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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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338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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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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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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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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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4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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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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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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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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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874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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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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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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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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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4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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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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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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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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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83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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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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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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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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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59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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欒 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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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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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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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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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80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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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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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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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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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806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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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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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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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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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375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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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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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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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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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87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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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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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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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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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試確認
(一)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於2008年2月5日前以電話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與我機關人事處進行確認。逾期未確認者,視爲自動放棄。我機關將依據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二)確認時,將覈對考生報考信息,包括准考證號、筆試成績、報考職位、畢業院校、專業、聯繫電話等;社會在職人員還將覈對工作單位等,行政關係與現工作單位不一致的請事先說明。
三、面試時間和地點
(一)面試時間: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至2月27日(星期三)(具體安排見上表)
參加同一天面試的考生必須在面試當天上午8∶30分之前到達民進中央機關人事處,8:50前進入候考室(對於下午面試的考生,我機關提供午餐),遲到或缺席者,視爲自動放棄。
(二)面試地點:民進中央機關辦公樓一層面試考場(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霄雲路霄雲裏7號樓;可乘416、405、421、運通104等公共汽車麥子店西街站下,或乘707、416、405、421、運通104等公共汽車五里溝站下)
四、所需材料
(一)需提前郵寄的材料
1.應屆畢業生:《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可從人事部網站下載,須加蓋公章),並附教務處蓋章的成績單原件或複印件,《考試報名登記表》(可從人事部網站下載),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6張(背面用鉛筆或圓珠筆寫上姓名,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
2.社會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須加蓋所在單位人事章),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考試報名登記表》(可從人事部網站下載),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張(背面用鉛筆或圓珠筆寫上姓名,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
3.待業人員:所在社區或街道辦關於考生待業身份的證明(須加蓋公章),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考試報名登記表》(可從人事部網站下載),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張(背面用鉛筆或圓珠筆寫上姓名,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
4.請面試考生於2008年2月15日前將以上材料以特快專遞寄送到我機關。通訊地址爲:北京市朝陽區霄雲路霄雲裏7號樓,民進中央機關人事處,郵編100016。請在信封上註明“公務員報名表”。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二)面試時需攜帶的材料
面試時,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學生證(應屆畢業生)或工作證(社會在職人員)或戶口本(待業人員),准考證,本人公務員成績通知單,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社會在職人員和待業人員)及其他須出具材料(學習成績單,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等)。
缺少上述證件或材料者,不得參加面試。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須對報考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報考信息不實,將取消錄用資格。
(二)考生嚴禁攜帶通訊設備進入候考室和考場,面試後應立即離開考場,嚴禁泄露試題信息。
(三)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項費用自理。
(四)體檢有關事項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人事部和民進中央網站發佈的信息。
六、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10-64605020
電子郵件:rshch@mj.org.cn
民進中央辦公廳人事處
200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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