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事部2008年公務員考錄有關政策和規定,現將我部2008年公務員考錄專業考試和麪試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08年2月23、24日。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及各職位最低分數線請登陸我部網站“公務員考錄”專欄查看《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2008年考錄公務員專業考試和麪試名單》;具體安排查看《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2008年考錄公務員專業考試和麪試安排》。網址爲:www.idcpc.org.cn。
二、考試地點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4號。
三、考試方式與內容
考試分爲專業考試、面試和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不計入考試總成績)採用標準化試題,由考生填塗機讀卡。專業考試方式和內容如下:
(一)翻譯類(印尼語、越南語、日語、法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俄語、希臘語、德語、英語),重點考察考生本專業外語的聽、說、讀、寫、譯等能力和水平。
1、專業外語筆試:考試方式爲閉卷,試題類型包括翻譯(中譯外、外譯中)及外文寫作等。
2、專業外語口試:考試方式爲交互翻譯或回答考官提問等。
3、綜合能力考試:(1)英語筆試:考察考生的英語水平(報考英語翻譯職位的考生,綜合能力考試中“英語筆試”科目改爲“第二外語筆試”);(2)命題寫作:考察考生的中文寫作水平及綜合分析能力。
(二)調研類(國際問題調研和綜合調研),重點考察考生的調研能力和外語水平。
1、調研能力考試:考試方式爲閉卷的命題寫作,重點考察考生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外語(英/俄)考試:(1)筆試:考試方式爲閉卷,試題類型包括翻譯(中譯外、外譯中)及外文材料摘編等;(2)口試:回答考官提問和對給定的材料發表看法。
(三)行政綜合類(綜合文祕),重點考察考生的文字表達能力和英語水平。
1、綜合能力考試:考察考生文字水平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英語水平考試:(1)筆試,考試方式爲閉卷,試題類型包括翻譯(中譯英、英譯中)及英語材料摘編;(2)口試,回答考官提問。
四、有關要求
(一)請考生見到本公告後,於2008年2月1日至2月15日通過電子郵件確認能否參加專業考試和麪試(報考英語翻譯的考生請在郵件中註明第二外語),郵件標題請按以下格式註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的,視爲自動放棄考試資格。我部公務員招考電子郵箱爲:gbzl@idcpc.org.cn
考試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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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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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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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語翻譯+考生身份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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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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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局調研+考生身份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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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綜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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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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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身份簡稱如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2008年畢業和2006、2007年畢業未派遣,檔案、戶口等關係留在學校,學校可以按照應屆畢業生派遣的人員)簡稱爲“應屆”;社會在職人員(含成人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簡稱“在職”;留學歸國人員(含留學歸國待業人員)簡稱“留學”;其他人員(包括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和待業人員簡稱“其他”。
(二)考生參加專業考試時,請攜帶2B鉛筆、鋼筆或簽字筆、個人求職簡歷和備查材料(筆試時提交或審覈)在開考前20分鐘在我部中門等候(正門南150米),屆時由工作人員統一引領進入考場或侯考室。備查材料具體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2008年畢業和2006、2007年畢業未派遣,檔案、戶口等關係留在學校,學校可以按照應屆畢業生派遣的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外語水平考試證書/成績單備查,並提交個人求職簡歷(務必包括以下內容:①自高中起的學習經歷;②有留學經歷的,註明留學性質(公派、因私))。
2、社會在職人員(含成人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須攜帶身份證、工作證、外語水平考試證書/成績單、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備查,並提交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原件、複印件和個人求職簡歷(務必包括以下內容:①按年份填寫工作單位、職務、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及聯繫電話等;②個人檔案情況:存檔單位、地址、郵編、聯繫人、聯繫電話等;③戶口情況:戶口所在地、戶籍管理單位、地址、郵編、聯繫人、聯繫電話等)。
3、留學歸國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工作證、外語水平考試證書/成績單、國外大學授予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大學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備查,並提交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原件、複印件和個人求職簡歷(務必包括以下內容:①註明留學性質(公派、因私)、就讀院校、所學專業、畢業時間及學歷、學位證書等情況;②按年份填寫工作單位、職務、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及聯繫電話等;③個人檔案情況:存檔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繫人、聯繫電話等;④戶口情況:戶口所在地、戶籍管理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繫人、聯繫電話等)。
留學歸國待業人員,須在個人求職簡歷首頁右上角註明“留學歸國待業人員”字樣,涉及工作經歷的要求可不提供相關資料。
4、其他人員(包括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和待業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外語水平考試證書/成績單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備查,並提交個人求職簡歷(務必包括以下內容:①個人檔案情況:存檔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繫人、聯繫電話等;②戶口情況:戶口所在地、戶籍管理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繫人、聯繫電話等)。
5、調劑人員除按上述要求攜帶有關材料外,還須攜帶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單。
凡在備查材料及個人簡歷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將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五、其他
(一)參加專業考試和麪試時不得使用手機、尋呼機、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電子設備;考試科目涉及外語的,不得使用字典(含電子字典),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二)專業考試和麪試期間,我部爲考生提供午餐(專業考試和麪試爲全天的)和瓶裝飲用水,其他交通、食宿等費用由考生自理。
(三)我部位於木樨地立交橋西南側,考生可乘1路、4路、21路、32路、52路、65路、68路、114路、308路、320路、337路、617路、695路、717路、728路、802路、特5路、特6路公共汽車或地鐵1號線在木樨地站下。
(四)我部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公共科目考試、專業考試和麪試成績)情況,擇優確定參加體檢名單,屆時將電話通知有關考生參加。體檢根據人事部、衛生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費用由我部承擔。
(五)我部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諮詢和監督舉報電話爲:010-83908009。
(六)聯繫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4號中聯部幹部局教育培訓處,郵政編碼:100860 。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幹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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