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於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設立中等職業教育獎學金的通知》,決定從2007年起,在全市各中等職業學校(包括社會力量辦的職校)全日制學歷在校學生中,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面擴大到在校生數的10%;對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獎學金,受獎學生面爲在校生數的5%。職業教育助學獎學所需經費由市財政承擔。
助學獎學的具體辦法爲:對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養的未成年人以及殘疾學生(簡稱五類生)就讀職業學校,予以免交學費、代管費;對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1500元以下、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因疾病、災害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讀職業學校,予以免交學費;對職校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每人每年1000元獎學金。貧困學生同時享受愛心營養餐。
符合助學條件的學生,可在每年9——10月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市教育局審覈、市財政局複覈無誤後,即可享受助學金。享受獎學金的學生須由班級推薦、學校評審、校內公示無異議後,報市教育局、財政局同意。
另悉,在日前省教育廳、財政廳出臺的《浙江省職業院校助學獎學行動計劃實施辦法》中,還對就讀職校農業種養技術類專業的學生實施免交學費的政策,該項費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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