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在為家長解讀『平行志願』相關政策
來自教育部的消息稱,2008年高考將推廣平行志願的投檔錄取方式。目前,我國已有湖南、江蘇、浙江等省在高考招生錄取中采用平行志願。2008年,上海、北京兩市也將推行平行志願。同時,教育部有關人士表示,由於各省具體情況不同,是否實行平行志願由各省自主決定。
平行志願錄取方式對考生有利
所謂『平行志願』,就是在每個錄取批次的學校中,考生可填報若乾個平行的學校,然後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改變過去志願優先的錄取原則。具體地說,按照平行志願錄取方式,錄取時,將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依次檢索考生填報的A、B、C等幾個平行志願,如果符合A志願,則被錄取,如果分數不夠,則繼續檢索B志願,依次類推,直到被符合條件的學校錄取。而在此之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第一志願,如果第一志願落選,即使他的分數達到或遠遠高於第二志願所報學校的錄取線,也只有在這所學校第一志願沒有招滿的情況下,纔有可能被錄取。這就使考生如果第一志願落空,那麼其它志願落選的可能性也非常大。
平行志願錄取方式最早出現於2003年。當年,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開始在全省實行『多個並列志願』和『多次征求志願』的辦法,尊重和滿足考生的自主選擇權。隨後,江蘇、浙江分別在2005年和2007年開始采取『平行志願』的做法。
北京物資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人表示,平行志願對考生比較有利,如果操作環節合理設計,對錄取進程影響不大。北京工商大學招辦負責人也表示,由於平行志願實行總分優先的原則,因此對於考生的報考更加有利。『當然,實行平行志願後,我們這樣的學校收到絕對高分考生的機會就更小了,但學生的平均水平以及優勢專業的學生應該和過去差不多。』另一位市屬高校負責人說。
填報平行志願要看各地具體規定
截至目前,北京具體實行哪種模式的平行志願細則還沒有出臺,上海的政策已經公布。如何填報平行志願,要根據詳細規定。
平行志願在各省市具體實施過程中大致可以分成三類:完全平行志願、混合模式、批次中的批次。完全平行志願的特點是每個批次都有平行志願,而且每個批次中的每個志願都是平行志願;混合模式的特點是部分批次中有平行志願;批次中的批次模式中,同批次中的學校又被分為A、B兩個批次。
上海實行的是完全平行志願模式: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中分別設置按字母A、B、C、D順序排列的4個志願院校,在第三批次中設置按字母A、B、C、D、E、F、G、H順序排列的8個志願院校。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願及願否調劑。第一批征求志願院校設3個,第二批征求志願院校設6個,第三批征求志願院校數量不限,每所院校設3個專業志願。按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投檔,即先看A志願院校的投檔情況,A院校額滿,再向B志願院校投檔,B院校額滿,再投向C志願院校。
日前,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細則正在制定。可能采取與其他省市不同的方式,擬實行志願優先與平行志願相結合的做法。家長和學生關心的一些具體填報問題,要等北京市的詳細規定出臺。比如,同一分數的考生如何投檔等一系列問題,還有待作出詳細規定。
自主招生的考生也是如此。如果考生考取了高校的自主招生,考生就可能將該高校放在最後一個志願用來保底。但是,有的院校會要求考生必須把自主招生的院校作為第一志願來填報。因此,能否把自主招生的院校作為平行志願中的最後一個志願,還要看招生院校的規定。比如今年江蘇省規定,被自主選拔錄取試點高校確定為自主招生對象的考生,必須在高考前填寫志願表,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而且,考生只能選擇一所試點高校填報自主選拔錄取志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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