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的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都會提出廢止高考的建議和提案。今年兩會上,來自廈門的一名全國人大代表就又提出了廢除高考的提案,他說明年還會繼續提(3月9日《重慶商報》)。
人大代表廢除高考的提案可以公開嗎?我爲什麼盼望人大代表關於廢除高考的提案進行公開呢?是因爲我想學習。我也曾想呼籲廢除高考,我也知道高考制度有這樣那樣的弊病,這些弊病早被專業人士、有識之士、慷慨之士,批得體無完膚,罵得狗血噴頭。但是我即使當上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想提也提不出關於廢除高考的提案來。爲什麼呢?因爲沒有更好的,就是最好的;因爲我還是認爲迄今爲止還沒有比高考更公平更公正更嚴謹更誠信的高校招生辦法;我絞盡腦汁也想不出廢除高考制度之後,用什麼更有公信力更有效率的方法來代替高考制度以便決定哪些考生可以到哪些大學去接受高等教育。
可能專業人士們這時要嘴角上揚了,這應該看素質教育的結果和個人特長。我可以有把握地說,如果讓考生們按照個人意志自由選擇去哪所學校讀大學並且保證其能夠實現願望的話,那麼就會有95%的考生根據自己的素質和特長願意選擇頂尖的5%的大學,還有95%的大學不會有超過5%的考生願意去。顯然這些考生的個人願望是無法實現的,那麼就要由他方決定或者由高等學校派出招生人員互相協商來決定。可以肯定,這個“他方決定或者由高等學校派出招生人員互相協商來決定”的方法所包含的社會成本要比現行的高考制度高昂得多,效率低下得多,後果要糟糕得多。
爲什麼這樣說呢?如果人人要上清華北大,而清華北大容納不下,那麼就要選擇;憑什麼選擇呢?有什麼標準呢?專家說看素質。素質怎麼衡量?衡量標準誰來確定?誰來衡量?素質的標準是否要量化?如果不量化,怎麼見高低?如果量化來見高低,不也是一分一分地掙?誰來保證素質標準分數量化的科學性、可靠性?誰來保證評價考生素質過程中操作上的嚴格嚴謹、全國的統一平衡?誰能保證評價考生素質過程中不會逐漸氾濫權力尋租?如果招生權力下放給高校,誰來保障高校之間的利益均衡和矛盾調和?誰能保證高校不會成爲權力尋租和腐敗的頑固堡壘與藏污納垢之地?
全國政協委員,教育部副部長趙沁平迴應教育熱點問題時說,“高考形式不變,但錄取是可以改革,高校錄取時如何採用這次成績是可以改革的,如高考成績只是高校錄取其中的一個參考指數,而不是現在這樣的一考定命運。”趙沁平是反對廢除高考的,但這裏所表之態顯然是對“廢除高考”者們的讓步。而“高考成績只是高校錄取其中的一個參考指數”這樣的讓步都是靠不住的,都是令人擔心的。一旦高校錄取不是堅硬的倚靠高考分數,再來些其他的參考指數,馬上錄取過程就會變得越來越複雜,越來越走樣,越來越變味,各路權力馬上就會波濤洶涌蓋頂而來,把高考成績淹沒。
趙沁平委員表示,美國大學錄取學生由三方面來決定,一是SAT和ACT成績,也就是高考成績,二是中學的成績;三是面試或者校友的推薦。其實很顯然,美國大學錄取學生的方法和標準目前還不適合我們的國情,什麼時候可望適合國情還遙遙無期。首先是美國大學和我國大學的所有制或者所有者主體不一樣,我們的大學是屬於國家的,屬於全民的,和國家企業一樣,實際情形中可能會不屬於任何人;其次是美國的社會信用水平和社會信用檔案的建立和管理情況同我們不一樣,自然人和法人喪失信用所付出的終身代價同我們不一樣,恪守信用的理念、堅守誠信的自覺性同我們不一樣。
現在有必要提請朋友們注意一件事情,已經經過湖南江蘇等省的招生實踐證明是成功的高考平行志願錄取方法,得到80%的考生和家長的贊同,趙沁平也明確說平行志願錄取對學生是有利的,教育部也想推廣到全國去,卻遭到北大清華以及其他一流高校的反對。這說明了什麼?這些學校、這些代表、這些委員代表了誰的利益?是否爲考生和家長的利益着想?非平行志願錄取方法的弊端貽害學生多年爲什麼就視而不見?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思考。大學校長們羣蛙鼓譟熱衷於越來越多的高校招生自主權,卻對高考制度頗多微詞甚至想廢除高考制度,究竟是爲了誰的利益?是在爲誰着想?
再聯想到高校收取家長費用如狼似虎,仍欠下2400億債務要納稅人買單,而且高校教師不願上課熱衷於搞科研以便把經費通過某些方式轉化爲自己的財富,試看我們的高校已經墮落到何等程度?所以,我們作爲學生的家長,作爲昂貴學費的付出者,作爲對孩子未來前途的操心者,作爲學生利益的代表者,作爲鼓勵孩子勤奮學習並希望孩子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中競爭自立的監護人,希望有關人大代表們的關於廢除高考的提案公開出來,見見太陽,也讓我們見識見識。(作者:柏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