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08年高考全國考綱關於“高考作文每錯一個字扣一分”的規定引起了多方關注和爭議,不過上海卷今年暫不會和全國考綱接軌,記者昨日(13日,下同)獲悉,本市高考語文卷仍將沿用往年的評價標準,每錯3個字扣1分,扣滿5分爲止。
相比往年,高考全國卷考綱在語文寫作的“基礎等級”中加了一個註解,即每錯一個字扣一分,重複不計。而上海卷的考試說明早在年前已經發布,在寫作方面和往年相比沒有變化。因此,在作文評分方面相比往年就失去了“接軌”全國考綱的可能。2007年上海高考語文閱卷中心組負責人周宏告訴記者,除2005年外上海已有多年未出現滿分作文,原因就是錯別字所致。
歷年來,上海卷的作文一直採用每錯3個字扣1分的辦法,1998年前是扣滿3分爲止,以後則實行扣滿5分爲止。從扣滿3分到扣滿5分的變化,原因就在於考試院和閱卷組希望通過評分細則對日常的作文教學起到導向作用。不過,周宏介紹,近年來高考作文中的錯別字幾乎是一年多於一年,一篇800字的作文,錯四五個字的已經算是比較好的了,錯十幾個字的是普遍情況,極端的則要錯二三十個字。目前,周宏還會接觸和指導一些中學生日常作文,“每十篇作文裏面往往會有七八篇作文有錯別字,至少也有一兩個。”
據周宏觀察,高考考場作文中的錯別字多爲同音錯別字,“究其原因,和學生平時發送手機短信和E-mail時以錯別字爲酷的觀念可能有關。”在平時生活中不加註意,進入考場之後就會出現無心之失。
周宏也認爲,全國考綱出現變化是個很好的趨勢,不排除上海今後“接軌”採用的可能,“有些人說,作家、教授寫作文一樣也會出現錯別字,不必對學生要求過於苛刻。但實際上,大學老師裏面寫錯別字的概率很小。我們更不能因爲別人也寫過錯別字,就降低對自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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