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科教黨委、上海市教委、上海市體育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本市普通高校在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和體育特長生加分工作中嚴格把關,嚴禁推薦或招收不符合條件的考生。
根據規定,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體育專項測試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高水平運動員和體育特長生相關政策。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及武術武英級(或以上)稱號之一的外地考生,經本人申請,可參加招生高校的單獨考試。
各有關高校對此類考生的考試標準應按照體育測試標準,不得低於上海統一組織的體育測試成績,文化課考試標準應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考試要求。
考生錄取後,高校應組織人員對考生資格進行復核,對存在提供虛假證明、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爲的人員和單位,堅決查處,嚴肅追究責任;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或採用提供虛假證明、冒名頂替等違反招生紀律規定的考生,取消報名和考試資格,違規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的,則取消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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