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08年碩士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公布,請點擊查看學校網站原文。
清華大學2008年碩士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
清華大學200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即將開始,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現對我校碩士生復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組織管理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院系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相關工作,制定本院系碩士生復試工作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各院系按一級學科或二級學科成立若乾專家復試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對考生的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
三、學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根據2008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成績統計結果和我校各學科招生計劃,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對入圍復試的考生初試分數基本要求如下。各院系在達到學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可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和招生計劃數制定不低於學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學科(專業)復試基本要求,並以此確定入圍復試考生名單。
1.統考生、聯考生:見附表。
附表:
清華大學2008年碩士生入學考試復試資格基本要求
報考學科門類(專業)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備注 |
哲學[01] |
355 |
50 |
90 |
各院系在達到學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可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和計劃數制定不低於學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學科(專業)復試基本要求。 |
經濟學[02] |
350 |
50 |
90 |
法學[03](不含法學[0301]) |
355 |
50 |
90 |
法學[0301] 法律碩士[030108] |
350 |
55 |
90 |
教育學[04] (不含體育學[0403]) |
330 |
50 |
180 |
體育學[0403] |
315 |
50 |
180 |
文學[05](不含藝術學[0504]) |
360 |
50 |
90 |
藝術學[0504] |
310 |
45 |
80 |
歷史學[06] |
320 |
50 |
180 |
理學[07] (不含科學技術史[0712]) |
330 |
50 |
80 |
科學技術史[0712] |
355 |
50 |
90 |
工學[08] |
320 |
50 |
80 |
醫學[10] |
310 |
50 |
180 |
管理學[12](不含MBA專業[120280]) |
350 |
50 |
90 |
工商管理碩士(MBA)[120280] |
A線 215 |
60 |
120 |
未達到A線但達到B線的考生,申請參加復試的必要條件,請參見經濟管理學院MBA復試有關具體要求。 |
B線 185 |
50 |
100 |
附注:
①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19個自治縣(旗),並報考為原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統考考生)總分在所報考院系(專業)最低控制線下降20分,單科下降5分。
②西部及東北地區考生(目前在重慶、四川、陝西、內蒙古、廣西、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黑龍江、吉林、遼寧省(市、區)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養回原單位的統考考生)總分在所報考院系(專業)最低控制線下降10分,單科下降5分。
③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並完成服務期、考核合格的志願者,在服務期滿後三年內的考生,總分在所報考院系(專業)最低控制線下降10分。考生須提前向報考院系提出申請,復試時須出具全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統一制作頒發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證》、《志願服務鑒定書》和服務單位證明。
2.單考生:政治、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50分;業務課滿分150分的科目單科成績不低於80分;且總分不低於3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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