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孩子上幼兒園並不比供養一個大學生輕鬆。”近日,武漢市民王女士向記者反映,她的女兒在漢口一所公辦幼兒園上了三年,總共交了二萬八。“贊助費,3600元;學費及雜費,1340元;英語興趣班,500元;電子琴興趣班,400元……”4頁賬單加上36張收據,從事財會工作的王女士清楚地記錄了女兒在幼兒園繳納的每一筆費用。
王女士用手拍了拍這些收據,面露苦笑地對記者說:“爲什麼這麼貴啊?這裏面有沒有亂收費?”
帶着王女士這個疑問,記者近日在武漢三鎮新建小區隨機選擇了15所民辦幼兒園和15所公辦幼兒園,對收費情況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這30所幼兒園的年均收費,竟比武大一名本科生一年的學費還要高(公辦幼兒園對內部職工子女的收費不在調查之列)。支撐幼兒園高收費的一個重要因素,是諸如贊助費、建園費、興趣班學費等隱性收費。
30所幼兒園年均每生收費達7000餘元
“孩子所在幼兒園是否收取贊助費、建園費?若收取,費用是多少?”
從3月6日起,記者先後在江漢、江岸、武昌、青山、洪山、漢陽等中心城區,調查了15所公辦幼兒園和15所民辦幼兒園。在調查過程中,記者有時以家長名義向幼兒園管理人員諮詢,有時以在校大學生的身份對家長進行問卷調查。
記者調查內容包括:保教費、雜費的收取標準是多少?是否收取贊助費、建園費、日託班費、課本費、住宿費、空調費、書報費、被褥費、班費、體檢費等項目?收取的標準是多少?幼兒園是否開辦興趣班、特長班?家長平均每月爲此支出多少?
被調查的公辦幼兒園中,有一些是單位開辦的。這些幼兒園實行了雙軌制收費標準:對本單位職工子女收費時,標準較低;對本單位以外的設置了較高的“門檻”,家長必須交納一筆不菲的贊助費。因此,在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時,記者剔除了幼兒園對本單位職工子女收費標準這一項目。
在洪山區一新建高檔小區的雙語幼兒園門口,記者正準備進去了解其收費價格時,被一位工作人員攔住。他說,小區內的幼兒園只對口小區內的業主,具體收費情況不便透露。
一連打了多個電話後,記者終於通過朋友聯繫到該小區一位居民,瞭解到相關收費標準。類似的遭遇,記者碰到過好幾次。多數幼兒園的負責人對收費項目和價格標準諱莫如深,記者只能通過家長獲取收費數據,或以孩子入托爲由,旁敲側擊地獲取相關數據。
經對100名包括家長、幼兒園工作人員和幼教專家在內的人員進行調查,並對獲取的數據進行統計,被調查的30家幼兒園中,公辦幼兒園平均每生每年收費7610元,其中最高的達到13000元;民辦幼兒園平均每年收費7350元,最高達到14000元。
高校的收費又是多少呢?以武漢大學爲例,理工科光電信息科學專業一個本科生一年的學費加住宿費爲7050元,文科新聞系一年的費用爲6650元。
近八成受訪的家長表示,幼兒園的收費偏高。一些年輕的家長表示,每個月的收入除了交納房貸,另一塊大的支出就是孩子的學前教育花費,“掏完這兩樣錢,口袋都已經癟了。”
隱性收費花樣百出
記者在調查時發現,30所幼兒園的收費構成中,相當一部分是名目繁多的隱性收費。
爲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爲,去年,武漢市教育局公佈了公辦幼兒園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規定,幼兒園收費項目爲雜費、保教費和冷暖設備使用費,對非本單位職工子女和配套小區服務範圍以外的幼兒,幼兒園可加收保教費,其中示範性幼兒園每生每年不超過2000元,其他幼兒園不超過1000元。“教育局公佈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只能限制顯性收費。”教育界有關人士分析,其實還有很多諸如贊助費、建園費等隱性費用,很多幼兒園都在收取。
前文提到的王女士交給記者一個本子,清晰地記錄了女兒在幼兒園的每一項交費,名目可謂五花八門:贊助費、舞蹈學費、電子琴學費、英語興趣班學費、古文學費、珠算學費、溜冰學費、畢業CD費……
這些還不是全部。根據調查,各幼兒園的收費名目也不盡相同,除了王女士遭遇的這些,還有建園費、空調費、書報費、被褥費、班費、校車費、體檢費等其它名目。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家長說,孩子上個幼兒園,隔三岔五就要交錢,少的70、80元,多則500、600元。
一位家長粗略統計,她孩子在幼兒園三年時間內,僅上舞蹈、繪畫、英語等興趣班所交納的費用,就高達6471元,平均每年2000多元。“興趣班不是可以自由選擇嗎?”記者問。“問題是別的孩子都去上興趣班了,你的孩子不交費,那就只能一個人在一邊玩了!”這位家長一臉無奈。
對幼兒園隱性收費的約束乏力
對於不少幼兒園名目繁多的隱性收費,教育和物價部門難道不能嚴加管束嗎?記者就此走訪了物價和教育部門。
省物價局收費管理處一位負責人表示,2006年省物價局和財政廳曾聯合發文,明確規定公辦幼兒園收費項目爲保育費和教育費,其管理權限屬於各地、市、州。但是,對於民辦幼兒園,物價部門沒有明確將其納入管理範圍。
至於民辦幼兒園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這位負責人說,作爲物價部門只能根據湖北省“定價管理目錄”上規定的項目,對各種收費或價格行爲進行管理,“目前,民辦幼兒園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還未列入該目錄,因此物價部門暫時不能對其收費行爲進行干預”。
去年,武漢市教育局作出規定:公辦幼兒園在非正常教育教學時間開辦興趣班、特色班,和拓展收託形式開辦臨時託、親子活動、入戶指導等其它教育服務項目,須經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可方可開辦。但實際的情況是,這項規定的約束力十分有限。“因爲學前教育不屬於義務教育範圍,教育主管部門無法過多地干涉幼兒園的收費行爲,尤其是民辦幼兒園。”市教育局一位人士如是表示。 (記者李樵朱玲實習生付薔周鍾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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