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2008年碩士研究生複試辦法
一、複試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符合我校及學院複試基本分數要求的考生。
2、綜合考生的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加強對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績的考察,將其作爲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
3、實行差額複試,學校總差額率不低於20%。
4、擬錄取的考生除推薦免試生外均須參加複試,不參加複試或複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二、複試方式和內容
複試要求筆試和口試相結合。筆試:專業外語或專業知識。面試:綜合素質,重點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創新意識。
三、複試報到
1、考生憑複試通知書、准考證、身份證原件、畢業證書原件及一份A4複印件(應屆生持學生證)、學位證書原件及一份A4複印件(沒有取得學位證書的可以不帶)、本科學習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報考類別是定向、委培的考生還需攜帶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證明(要求有人事部門公章)在規定的時間到報考的學院報到,逾期不到者取消複試資格。
2.審查考生的報考資格,查驗本科畢業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的學生證(入學時查驗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學習成績單。
3.審查報考信息表(由研究生院統一下發給各院系,考生無需攜帶)、考生的身份證,進行覈查。
四、調劑:
1、我校原則上不接收調劑生。
2、調出工作在複試結束後進行。調劑考生憑接收學校的接收函調劑。報考材料統一郵寄,考生本人不得攜帶。
3、第一志願報考南開大學的考生達到我校的複試分數線,並且複試合格並被確定錄取,原則上不能再調劑到其他院校。
4、第一志願報考南開大學的考生達到教育部複試分數線,未達到我校複試分數線,考生可自願申請調劑到其他院校。
五、錄取成績計算
複試權重一般在30%——50%的範圍內,具體權重由學院確定。
錄取成績計算公式舉例:
例如:複試權重爲30%,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70%+複試成績×30% (MBA不適用此公式)(複試成績、錄取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複試成績低於60分(不含60分),確定爲複試不合格,複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不再進行錄取成績的加權計算。
六、複試時間
三月底或四月初,具體時間由各專業學院確定,以複試通知書時間爲準。
七、體檢
複試不體檢,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由學校醫院組織。體檢不合格者,經研究生院批准休學,休學期滿後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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