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四川大學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四川大學200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辦法如下:
1.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應通過複試後方能錄取;
2. 四川大學2008年碩士研究生初試分數線是按學科門類的1:1.2差額複試辦法劃定的。個別學科出現大於1:1.2的上線考生,校內各招生單位可在符合學校初試合格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本單位分配的招生規模和上線生源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各學科(專業)的複試分數線。
3. 複試對象:包括統考、聯考及單考初試合格考生。
4. 往年保留入學資格今年擬返校就讀的,請於4月15日前向研招辦提交申請。
5. 複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綜合面試、外語口語測試以及學科組認爲還需考查考覈的內容。部分操作性強的專業,其筆試部分可改爲實驗測試或現場演示。具體專業科目請向報考學院諮詢。
6. 複試成績總分爲200分,其中筆試部分佔100分,面試佔6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佔40分,筆試、面試和外語聽說能力成績之和爲複試成績。複試成績應不低於120分,否則視爲複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7. 同等學力考生複試期間除必須參加上述複試內容外,還須參加2門本科階段該專業主幹課程的加試(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和複試考試科目相同,加試每科時間爲3小時、總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低於60分,視爲不合格,不予錄取。
8. 研究生考試總成績原則上按初試成績與複試成績之比爲5:5進行加權計算後得到錄取總成績進行排隊錄取。
9. 複試期間還將進行體檢及政審,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0. 複試時間安排在3月22日到4月10日,具體時間及辦法請參看報考學院的網站。
11. 考生複試時須攜帶准考證、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等)、畢業證書(應屆生應帶學生證)和本科成績單,同等學力考生還應帶有關證明材料。
四川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0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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