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複試時間: 3月25日至29日
二、複試項目:
1.外語聽力測試:共20分鐘,滿分15分;英語聽力測試時間由院(系、部)通知,小語種聽力測試爲全校統一安排,時間:3月25日下午5:30,地點綜合樓:俄語509教室,日語510教室。
2.專業綜合筆試:共2小時,滿分100分;
3.綜合面試,滿分215分(含外語口語測試15分)。
三、體檢:考生通過複試後必須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時間:3月24日上午8:15-11:15,下午1:45-4:45,各科滿分均爲100分;
地點:研究生院會議室
五、複試考生報到手續:
1.往屆考生須帶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准考證或信息採集表。
2.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帶在學證明(由學校教務處開具證明)、學生證、身份證和准考證或信息採集表。
3.參加複試考生均須交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
4.報考定向、委培碩士生考生報到時須向研究生院招辦提交畢業證書、身份證複印件;少民骨幹考生還須提交單位證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5.繳納複試費。
六、複試結束後擬錄取考生須辦理的手續:
1.自籌經費生:在學院(系、部)簽訂自籌經費合同書。
2.保留資格生:需填寫“保留資格申請”一式2份,本人留存1份,交研招辦1份(國防生均錄取爲定向生並保留資格2年),在研究生招辦領取表格。
3.校外考生:到各學院(系、部)領取本人檔案的調檔函,自行帶回所在單位檔案管理部門。
4.定向、委培生:到研究生招生辦簽訂定向、委培協議書。
5.領取銀行卡: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在院(系、部)領取銀行卡。
注:各學科專業複試線、複試名單及以上事宜的具體安排請於3月19日後詳見我校各學院(系、部)網站通知。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200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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