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0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我校是教育部確定爲自定複試分數線的試點學校之一。爲規範和加強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做到客觀、公正、公平、公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由初試和複試兩部分組成。初試由教育部統一組織,複試由學校組織。複試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複試成績佔錄取總分的30%?50%,複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複試的重點是考察學生掌握本科階段知識的廣度和深度、綜合素質和能力,看其是否符合研究生的培養要求。
第二章 複試基本分數線、複試分數線
第三條劃定複試基本分數線的原則:根據各學科門類當年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的人數並結合初試的實際情況,劃定當年學校的複試基本分數線。
第四條劃定複試分數線的原則:根據各學科當年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的人數並結合初試的實際情況,本着寧缺毋濫、保證生源質量的原則分別劃定當年的複試分數線。
第五條各學科複試分數線不得低於學校複試基本分數線。複試基本分數線及各學科複試分數線劃定後在學校研究生院主頁(gradschool.ustc.edu.cn)上公佈。
第六條達到報考院系或研究機構複試分數線的考生,可以參加報考院系或研究機構組織的複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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