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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天津舉行的“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學校與家庭責任”學術論壇上,長期以來一直關注青少年問題的專家、天津市社科院研究員關穎說,教育未成年人,父母不能“錯位”“缺位”和“越位”。
“您認爲父母首要的職責是什麼?”
“當然是抓孩子學習了!”
“您是怎麼抓孩子學習的呢?”
“花錢,上重點校;請老師輔導;還有他晚上寫作業的時候盯着他,別讓他走神;做完作業給他檢查;有時還給他默單詞、默生字、輔導他寫作文、出算術題什麼的,孩子快畢業了,這可是關鍵時刻,當父母的一點馬虎不得。”
…… ……
以上是關穎在論壇上提供的她與一位小學六年級學生母親的對話。
關穎說,這位母親的回答可以說是代表了相當多的父母對自身角色規範的認識。他們把圍繞學校教育抓孩子的學習放在了父母職責的首位,把自身的角色定位爲孩子學習的“柺杖”、老師課堂教學的“助教”,而對孩子身體健康的呵護和做人的教育這些做父母最基本的職責,卻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這是父母角色的“錯位”。
關穎指出,有的父母忙於工作,拼命賺錢。他們說:“我爲什麼這麼辛苦?還不是爲了孩子!”而孩子呢,或許物質上得到了滿足,卻缺少了父母的呵護和教育,在成長的關鍵期留下了種種缺憾,這是父母角色的“缺位”。
教育孩子,父母還存在“越位”現象。“越位”表現爲“保護過度”,父母在孩子養育中包辦、替代過多,爲了保證孩子的學習,許多孩子日常生活的事由父母代勞了,結果使得孩子在生活實踐中充分發展其體能、智能和社會性參與的權利受到限制,弱化了孩子生存和發展的能力。一些孩子成人以後,只能是父母爲他選大學、找工作,替他相親,這樣的孩子不是一個完整、獨立的人,很難適應和自立於社會。(記者周潤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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