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華東理工大學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學校性質、校址
1、華東理工大學成立於1952年,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重點建設大學。1956年成爲全國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學校,1960年被確定爲高教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1996年成爲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國56所高校之一,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實施自主招生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
2、學生在校期間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的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學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
3、學校地處上海市,現有徐匯校區(上海市徐彙區梅隴路130號)、奉賢校區(上海市奉賢區海思路999號)。2008年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在奉賢校區就讀。
二、招生計劃、收費標準
4、2008年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專業、計劃及有關要求等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編印的《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我校各專業均無男女比例要求(除國防定向生外)。
5、關於學費。我校2008年招生的本科專業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爲5500元/學年;藝術設計專業爲10000元/學年;中德工學院所屬各專業爲15000元/學年(另外赴德期間需繳納給德方學校項目管理費4500歐元/人,學生赴德國旅費及學生在德國生活費自理);其餘各專業均爲5000元/學年。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採用預收結算的方法:即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時,先按規定的標準預收一學年的學費,在下一學年開學時根據學生上一學年實際所修學分數,按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學費結算,依次類推直至畢業時結清。
6、住宿費:視宿舍規格的不同,徐匯校區,每學年300~1200元;奉賢校區,每學年900~1100元。
三、組織機構
7、學校成立以主管校長爲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以校監察處處長爲組長的招生監督小組。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校招生辦公室具體實施。
8、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杜絕一切不正之風,學校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四、錄取原則
9、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向社會公佈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並按計劃招生數執行。
10、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政策,確定調檔比例(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11、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加分政策,但享受的最高分值不得超過20分。
12、在學校調檔線以上,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並安排專業。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無專業級差分。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我校先按專業志願順序、再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進行錄取[社會與公共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和藝術設計與傳媒學院的專業(藝術設計專業除外)依次以英語、數學成績的高低決定取捨,藝術設計專業依次以美術、英語成績的高低決定取捨;其他學院的專業依次以數學、英語成績的高低決定取捨]。
13、學校在第一志願不滿的情況下可以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但須高於第一志願最低分的40分以上(含40分);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調整招生計劃。
對涉及到平行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的相關政策將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編印的《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中予以說明。
14、學校參照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制定學校各專業的體檢限制要求,詳見教育部陽光高考(Q吧)信息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
15、學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對考生所學外語語種不限。考慮到我校各專業均有雙語(英語、漢語)教學及相關課程使用英語原版教材的實際情況,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時慎重考慮。
16、關於保送生錄取。詳見《華東理工大學2008年保送生選拔實施方案》。
17、關於自主招生考生錄取。符合自主招生選拔條件的考生經我校考覈、確認後,名單在高考前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辦公室備案。自主招生考生錄取辦法:①考生必須以第一志願填報我校,否則其資格自動取消。②高考成績在我校招生計劃數的100%調檔線以內者,學校滿足其第一專業志願(不包含中外合作專業)。③高考成績在我校招生計劃的100%(不含100%)調檔線以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本科線以上者,只要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統一安排專業。
18、關於推薦生錄取。高考時推薦生若第一志願填報我校,凡高考成績在我校招生計劃的100%調檔線以內者,按加分後的成績參與專業錄取;高考成績在我校招生計劃的100%(不含100%)調檔線以下、學校調檔線以上者,只要願意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高考成績予以錄取,由學校統一安排專業。推薦生包括:①外地生源的推薦生(加分值爲10分)。②上海生源(文科)推薦生(加分值10分);上海生源(理科)推薦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推薦生選拔測試,凡選拔測試合格者,享受推薦生待遇(根據選拔測試成績,對合格者視測試成績加分值分別爲15分、10分、5分)。③2008年上海市“東華-上海化工區杯”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獲一、二、三等獎者,加分值分別爲15分、10分、5分。
19、關於藝術類專業錄取。藝術設計專業2008年面向上海市、山東省、河南省、江西省、浙江省、江蘇省招生。錄取原則爲:按高考文化成績與美術專業考試成績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中英語高考成績必須達到70分。浙江省、江蘇省、江西省、河南省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市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且成績合格以及參加我校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上海市的考生必須參加上海市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且成績合格;山東省考生必須參加由我校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詳見我校各省市藝術設計專業招生簡章。
20、關於定向生錄取。學校只與提出培養定向就業人才的單位簽訂用人需求協議書。定向生的錄取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21、關於高水平運動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工作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見《華東理工大學2008年高水平運動員選拔實施方案》。
22、關於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第二學士學位的錄取工作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見《華東理工大學2008年知識產權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五、獎(貸)學金
23、學校鼓勵學生成才,設立了多種獎學金,如課程綜合獎學金、單項獎、特長生獎和計劃外獎學金等。
24、爲保證不讓家庭經濟貧困的學生輟學,學校按教育部、財政部、上海市等的規定做好學生貸款和各類幫困助學工作。
六、招生諮詢、監督電話
25、學校全稱:華東理工大學
地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郵政編碼:200237(徐匯校區)
主頁:http://www.ecust.edu.cn/
招生網:http://zsb.ecust.edu.cn/
招生辦電子信箱:zsb@ecust.edu.cn
招生諮詢電話:021-64252763
招生監督電話:021-64252688
七、招生章程的解釋
26、本章程由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〇〇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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