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長沙理工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長沙理工大學是經教育部批准,由長沙交通學院和長沙電力學院合併組建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專科學生和碩士、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培養資格及相應的學位授予權。
第四條長沙理工大學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湖南省政府管理爲主的管理體制。
第五條學校英文名稱爲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簡寫爲CUST),學校辦學地點在湖南省長沙市,學校註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赤嶺路45號,設有兩個校區,即金盆嶺校區和雲塘校區。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六條招生錄取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七條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八條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志願考生沒有錄滿時,才錄取下一級志願或徵集志願的考生。
第九條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在尊重專業志願的前提下擇優錄取。專業間關係採用“分數優先”的方式,即按考生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對其所報專業志願依次優先滿足。
第十條學校對於符合優惠政策的各種加分投檔考生,我校參考投檔成績錄取。
第十一條報考我校“建築學”、“城市規劃”的考生需有一定的美術基礎,在錄取過程中原則上不允許報考其它專業的考生調劑到該類專業。
第十二條藝術類考生的錄取辦法:對我校單獨組織藝術專業考試的藝術類考生的總成績由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各佔50%的權重相加而得,其中數學成績全部計入文化考試總分(或採用省級招辦的投檔成績計算規則)。錄取過程中以總成績爲主要參考指標。對於採用省聯考成績的藝術類考生的總成績則採用考生的投檔成績。錄取考生在入學報到後一星期內進行專業複試。如發現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國防生報考考生應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的體檢標準,並按軍隊的需求條件選拔。
第十四條對考試科目改革試點省份,除劃線相關科目外,其它考試科目成績不作要求(藝術類專業除外)。
第十五條對於省(直轄市、自治區)級以上奧賽獲獎考生,體育、文藝特長生,我校按有關政策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新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爲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其它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七條一般專業錄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則上不限制。
第十八條各專業對考生體檢專業限報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九條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複查。凡發現高考作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錄取學生無正當理由超過我校規定的入學報到日期不報到者,視爲自行放棄入學資格,不予入學註冊。
第四章其 他
第二十一條學校按照湖南省物價局覈定標準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按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收。由於招生計劃先於年度專業收費政策發佈,我校隨招生計劃公佈的收費爲上一年度的標準,考生入學時按省物價局新覈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校專業介紹,獎學金政策等詳細情況見招生簡章及我校網上公佈的信息。
第二十三條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學生畢業時頒發長沙理工大學的畢業證書,並以此名稱具印,本科畢業生符合授予學位條件者,經學位委員會批准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四條學校網址:www.csust.edu.cn。錄取期間諮詢電話:0731-5214652,2309550,2309551,2309552,2309553,16884888;日常工作電話:0731-5219539(傳真),521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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