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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全稱:首都師範大學
辦學地點:本部(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105號)、北一區、北二區(距校本部700米)、初等教育學院海淀部、初等教育學院通州部。
辦學性質:北京市屬重點大學(公辦)
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
上級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
1、外語類各專業及漢語言文學(比較文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小學教育(英語)、心理學只招收英語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語種。入學後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課。報考外語類各專業及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北京市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在錄取時對英語單科和口試成績有一定要求。具體分數視當年考生總體水平而定。
2、歷史學(基地班)、世界歷史(基地班)、漢語言文學(比較文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生物科學類、數學類專業在錄取時,對外語單科成績有一定要求,具體分數視當年考生總體水平而定。
3、數學科學學院、物理系和信息工程學院的各專業以及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在錄取時對數學單科成績有一定要求,具體分數視當年考生總體水平而定。
4、各專業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按照《首都師範大學招生體檢實施細則》執行。
5、報考師範類專業的學生應熱愛教育事業,具備從事教師職業的基本條件。
6、在京招生計劃中的小學教育專業和學前教育專業在本科二批錄取,且需要進行面試。面試時間:2008年6月28日上午8:00至下午15:00;面試地點:首都師範大學初教院海淀部(海淀區通慧寺1號,人民大學附中西側)。所有二批一志願報考首都師範大學且成績達到2008年北京市本科二批控制線的考生都可來校參加面試。未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爲自動放棄志願。面試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7、今年我校數學科學學院和生命科學學院繼續實施“2+2”寬口徑大類招生和培養。數學科學學院原設置的三個專業(含專業方向)都按數學類錄取。生命科學學院原設置的三個專業(含專業方向)都按生物科學類錄取。這兩個學院的學生於第三學年在本院專業內(按一定比例)自主選擇專業方向。
8、今年我校美術學院將採取寬口徑錄取分專業培養模式,錄取時參照考生專業考試報名填報的志願和綜合成績進行專業方向分配。
錄取規則:
1、我校在錄取時,根據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進檔考生以高考總分爲錄取依據。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文科考生相關科目主要考查語文、外語成績。理科考生相關科目主要考查數學和外語成績。
2、我校按志願順序錄取,在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招收非一志願考生;在京一批錄取時,一志願生源充足的情況下,視具體情況錄取非一志願考生,錄取人數一般爲在京招生計劃總數的10%左右。
3、我校錄取時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4、我校錄取時採取分數優先的方法確定專業。沒有專業級差。填報專業志願時主要考慮考生的興趣和分數水平。
5、我校進行專業調劑的原則是:專業志願全部填報師範專業者,只在師範專業範圍內調劑;專業志願全部填報爲非師範專業者,只在非師範專業範圍內調劑;專業志願中既填報了師範專業又填報了非師範專業的,可以在師範專業和非師範專業兩個範圍內調劑。
6、考生加分投檔的條件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學校提檔和分專業時都考慮加分因素。
7、對於與我校簽訂了高水平運動員和藝術特長生招生協議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市招辦有關規定錄取。
8、藝術類專業參加全國藝術類專業提前錄取。文理兼收。2008年凡組織了藝術類專業聯考的省市,考生必須參加該省聯考且取得合格證,方可按我校錄取規則錄取。
9、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學生必須在其戶籍所在地參加全國統考,所有考生的數學成績都計入總分。藝術類專業只錄取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並獲得合格證的考生。根據考生文化課、專業課考試成績以及政審、體檢情況全面考覈,按照分省計劃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安排專業時考慮志願順序和相關科目成績。
10、報考美術學院各專業的考生素描考試必須及格。在文化課成績過線(各省市藝術類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實際分數乘以係數,摺合成滿分750分後再計算)的40%和文化課考試成績的60%相加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外語成績作爲參考。
11、音樂學院各專業錄取方法:
①音樂學(師範)專業:專業課成績佔60%(按滿分750分摺合),文化課成績佔4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按綜合分排隊,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②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舞蹈學專業:文化課考試成績劃線,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擇優錄取,考生的專業志願順序、外語成績作爲參考。
③錄音藝術專業:專業課成績佔40%(按滿分750分摺合),文化課成績佔6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該專業錄取時還要參考數學和外語單科成績。
④音樂學(師範)專業、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將統一按音樂學錄取。學生填報高考志願時志願一欄以上兩個專業方向只填寫音樂學。學生在參加我校專業考試時要根據自己的意願認真填寫專業志願和是否服從調劑信息,以此作爲錄取時的重要依據。
12、報考小學教育(美術、音樂)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過線(北京市藝術類最低控制線)前提下,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實際分數乘以係數,摺合成滿分750分後再計算)的30%和文化課考試成績的70%相加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外語成績作爲參考。
13、統招生學費標準:文理科專業5000元/年;外語類專業6000元/年;藝術類專業8000—10000元/年;師範類專業免收學費。以上學費標準以2008年北京市教委審覈結果爲準。
14、我校京外各省市錄取規則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爲準。
以上內容由首都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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