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藝術欣賞和接受的角度而言,能引起學生興趣和培養學生藝術感知力的,並非只有“京劇”一種,應擴大範圍,不必唯“京”是取。其次,不要把戲劇教育再度變爲應試教育。第三,要儘快完善相關配套措施
●師資的培養是基礎,只有健全了師資體系,理論的完善、課程方案的設計纔有可能。在人才培養上,當務之急,可以考慮選送中小學相關老師到戲劇院校接受專業培訓;第二步,可以考慮在戲劇院校或師範類院校開辦專門的戲劇教育專業,培養專門人才
●適合我國的課程體系的設置也必須儘早進行。在戲劇教育上,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絕大部分案例在我國面臨“水土不服”的風險,我們必須開發適合我國文化背景和兒童身心發展的課程體系,與此同時,也必須制訂出一套新的學生評價體系
這一段時間,關於“京劇進課堂”話題的討論越來越熱烈起來,綜合各方意見,許多人對教育部“京劇進課堂”的作爲表示讚賞,反對的是幾個“樣板戲”入選課本(雖然教育部一再聲稱並非只有“樣板戲”,但在其公佈的教學曲目上,“樣板戲”佔了重頭卻是個不爭的事實)。
作爲一名戲劇教育工作者,我理解教育部堅持“京劇進課堂”的始衷和苦心應是致力於優秀傳統文化根脈的延續。面對日劇、韓劇、美國“大片”的大肆“圍剿”,對傳統文化的態度,已不僅僅只是文化的香火承繼,可能還會涉及文化安全、國家安全這樣的大問題了。而且,從世界範圍來看,無論是歐美還是我國的香港、臺灣,早就把戲劇課程納入到中小學的正式教學體系之中,並用法律予以保護。所以,教育部此舉是得人心、有識見的。但是,我們同時要看到,歐美以及港臺的戲劇課程,又非僅僅是我們理解的“以戲劇爲目的”的純粹藝術欣賞或藝術表演,它更重要的是把“戲劇”作爲一種手段,根據“從做中學”的教育學原理,發展學生的想象力、創造力,實現個人生活經驗的統整和社會經驗的統整,促進學生心理和生理的全面健全和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戲劇教育課程其實和我國一直在提倡的素質教育是相關的。正是基於這一認識,對於“京劇進課堂”,我有如下一些不成熟的想法:
一是應擴大範圍,不必唯“京”是取。從藝術欣賞和接受的角度而言,能引起學生興趣和培養學生藝術感知力的,並非只有“京劇”一種,它還應包括外國經典的名劇,特別是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文主義戲劇,如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還應包括經典的中外兒童劇,如俄羅斯的《十二個月》;還應包括當代經典戲劇,如老舍的《茶館》;即便是從保護傳統文化來說,應該受保護、對學生有親和力的,也並非只有“京劇”,還有大量具有鮮明地域文化特色的地方戲曲。其中也不乏有益兒童身心成長的劇目,如黃梅戲《小放牛》等。與充斥在不少京劇作品中的“忠孝節義”、“因果報應”相比,它們顯得更輕盈,更賞心悅目。因此,我以爲,與其“京劇進課堂”,還不如理直氣壯地來一個“戲劇進課堂”,這可能更符合藝術教育的規律,同時也更具有教育實效。
二是不要把戲劇教育再度變爲應試教育。“素質教育”的口號喊了很久,其效果卻仍令人存疑。最大症結,或許是我們的教育部門和學校向來擅長用考試來衡量一切。在考試的指揮棒下,美術課就成了考畫一幅畫,音樂課就要考唱一支歌,其中蘊含的藝術對身心的陶冶也就被棄之了一旁。在“京劇進課堂”的相關規劃中,是否也有把“素質教育”變爲“應試教育”之嫌?首先,被納入了“音樂課”。其實屬於“戲劇”的“京劇”與“音樂”並不是一個門類,它是戲劇之一種,要將表演、音樂、美術、舞蹈等藝術綜合在一起。它感染人的並非只有聲腔,劇情和表演是它十分重要的內容與手段。將“京劇”納入音樂課中,勢必會割裂“劇”的整體美感。其次,在考查上,要求學生會唱一兩首曲目。這似乎又有些急功近利了。須知“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興趣是孩子最好的老師。若是把有趣好玩的戲劇教育落實爲苦練“樣板戲”,一天三遍吟唱“樣板戲”,名義上是素質教育,其實是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弄不好還會引起有些孩子的厭惡、反感,從此見“戲”而退、遇“劇”則逃也未可知,而這樣的結果當然是害了孩子,也害了京劇。
三是要儘快完善相關配套措施。這包括加強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建立專門的師資培養體系與專門的課程體系,亟早把包括京劇在內的戲劇教育納入中小學課程並立法加以規範等內容。
在這一切中,師資的培養是基礎,只有健全了師資體系,理論的完善、課程方案的設計纔有可能。在人才培養上,作爲第一步,當務之急,可以考慮選送中小學相關老師到戲劇院校接受專業培訓;作爲人才培養的第二步,可以考慮在戲劇院校或師範類院校開辦專門的戲劇教育專業,爲各級各類學校的戲劇教育培養專門的師資人才。
然而人才的培養又需要國家相關政策的扶持與資助。上海戲劇學院的藝術教育(戲劇編導)專業,是國內同類院校中最早開辦的培養戲劇教育師資的專業。目前將要培養出第一批畢業生,第二批學生的招收也已結束。令我們困惑且焦急的是:雖然全國各地已經陸續有一些戲劇教育的專業機構出現,一些專門的兒童劇團也早已開始這方面的嘗試(該專業在國外的發展如火如荼,我國教育部門在相關文件中也提到了戲劇教育進課堂),但迄今還未有一項可行的、真正有助於戲劇教育的、具有指導性的方案出臺。政策的制訂嚴重落後於實際需求,給我們的人才培養工作帶來了一些不利影響。
適合我國的課程體系的設置也必須儘早進行。在戲劇教育上,發達國家和地區雖已有許多成功案例,但要看到,由於文化、政治、經濟背景上的差異,絕大部分案例在我國面臨“水土不服”的風險,我們必須開發適合我國文化背景和兒童身心發展的課程體系,與此同時,也必須制訂出一套新的學生評價體系。 (陸軍 作者爲上海戲劇學院戲劇文學系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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