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
上海大學
二、校址
校本部:寶山區 校址:上大路99號 郵政編碼:200444
校區:延長校區 校址:延長路149號 郵政編碼:200072
校區:嘉定校區 校址:城中路20號 郵政編碼:201800
三、層次
本科、高職
四、辦學類型
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五、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詳見各省市公佈的招生計劃。
六、專業培養對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悉尼工商學院、數碼藝術學院和房地產學院的所有專業以及學校的高職專業(除文祕(日語涉外祕書))只招英語。中歐工程技術學院的專業只招英語和法語。
其餘專業語種不限。
七、招收男女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上海大學各專業的專業限制以“全國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爲準。詳見《上海大學2008年招生簡章》。
九、錄取規則
1.以公開、公平、公正爲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多元測評,擇優錄取考生。
2.經濟學類基礎班、經濟學類、悉尼工商學院所有專業要求上海市外語統一口試成績C級(含C、不含C-)以上;
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日語專業要求上海市外語統一口試成績B級(含B,不含B-)以上,高考外語單科筆試成績不低於115分。
悉尼工商學院高職、巴士汽車學院和高等技術學院的應用英語(商務)專業要求上海市外語統一口試成績C級(含C-)以上。
3.中外合作辦學的中歐工程學院要求高考總分(四門加綜合)成績超過第一批本科錄取資格線30分以上(根據當年上線考生實際情況可能會作適當調整)。
4.我校秋季普通高校本科、高職批次錄取原則:學校對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各批次錄取投檔要求的考生,按照考試院投檔成績(本科:“四門+綜合”,專科:“三門+綜合” )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志願依次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無級差。如投檔成績相同,我校在錄取專業時,文科按語文成績錄取(如語文成績相同,再看外語成績),理科按數學成績錄取(如數學成績相同,再看外語成績)。
5.在滬藝術類招生錄取按《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2008年藝術類專業考生報考指南中上海大學2008年藝術類招生簡章》中明確的錄取原則錄取。報考美術類本科的考生,市統考成績不低於300分(含300分),建築系除外。附件1《上海大學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藝術類招生章程(上海)》。
十、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我校2008年新生學費收費標準經上海市物價局批准,5000-15000元/年。具體見《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專業目錄》。中歐工程學院在國外期間學費工程師文憑8.75萬元人民幣(2.5年),碩士文憑7萬元人民幣(2年)。
住宿費標準
本科專業1200-1500元/年(不含寒暑假);高職專業:1200-2500元/年(不含寒暑假),各校區收費標準詳見《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大學
證書種類
修業期滿、考試合格,頒發“上海大學”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
十二、聯繫電話
66134148、66133280
十三、投訴電話
66132857
十四、網址
http://www.shu.edu.cn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爲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報考我校,特對新生設立優秀學生入學獎。學生入學第二年起,獎學金將根據《上海大學學生手冊》規定的獎學金評審條例進行評審。對於家庭經濟有困難的學生,學校將採取貸學金、勤工助學等多項措施給予幫助,決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新生存在經濟困難,可提出申請貸款。學校將按銀行有關規定,幫助學生辦理助學貸款。
十六、其他要說明的事項
上海大學2008年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大學黨委直接領導下進行。爲加強對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領導,學校設有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具體實施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與此同時,爲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學校特成立了上海大學2008年招生工作監察小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在校招畢委領導下進行工作,同時接受校紀委、校監察處和上級紀委、監察部門的領導,並將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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