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
重慶郵電大學 學校代碼: 10617
二、校 址:
重慶市南岸區南山街道崇文路2號
三、學校批准成立時間和批准單位:
學校成立於1950年,1959年經國務院批准設立重慶郵電學院,2006年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爲重慶郵電大學。
四、層次:
全日制本科
五、辦學類型:
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六、辦學條件:
重慶郵電大學是一所特色鮮明,綜合辦學實力顯著增強的高等學校。學校現有各類在校學生近兩萬人,其中研究生2000餘人;教職工1600餘人,其中具有正高級職稱的140餘人,具有副高職稱的350餘人。學校現佔地3800畝,校舍建築面積55萬平方米,10000多臺微機聯網運行,圖書館藏紙質圖書100餘萬冊、電子圖書90餘萬冊,擁有寬敞的教室、標準的運動場、舒適的生活條件。近年來,學校先後被評爲重慶市最佳文明單位、重慶市園林式單位、全國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
七、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爲原則,執行2003年教育部、衛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相關規定。此外,對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還要求:聽力正常,無色盲、色弱、夜盲;對報考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八、錄取規則:
1.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覈學生德智體三方面情況,擇優錄取。
2. 在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委規定的前提下,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在相關科目上理科專業主要參考英語和數學成績,文科專業主要參考英語和文科綜合成績,原則上所有科目均應達到及格水平。
3. 有關對非第一志願考生的處理,和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我校認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相關規定。
4. 我校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定爲物理,選測科目成績等級組合爲AB,對考生採用等級級差法進行錄取(A+=5分,A=3分)。
5.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根據各省具體情況確定錄取原則,按考生的學校志願、總分、專業志願等進行擇優錄取,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和身體健康狀況。
6. 軟件工程(應用技術本科)專業,僅錄取填報了該專業志願的考生。
7. 在重慶市招生的英語專業,僅錄取填報了該專業志願的考生。
8. 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①政治思想品德考覈合格、體檢合格、專業成績及文化成績達到該省(直轄市、自治區)控制分數線。②我校專業測試成績合格(未設考點省份不要求),按照該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的投檔原則投檔後,我校根據考生填報志願情況錄取。③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考生的總分(專業考試總分+高考文化考試總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④動畫、藝術設計專業按考生的總分[﹙專業考試總分÷專業考試滿分×100)×60% + (高考文化考試總分÷高考文化考試滿分×100)×40%]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⑤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高考英語成績原則上不得低於50分。
9. 體育類考生錄取原則:①政治思想品德考覈合格、體檢合格、專業成績及文化成績分別達到該省(直轄市、自治區)控制分數線。②按照該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的投檔原則投檔後,我校根據考生填報志願情況按照考生的總分[(文化成績總分×30%)+(體育專業成績×70%)] 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③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
九、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經教育部統一電子註冊的重慶郵電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重慶郵電大學學位證書。
十、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以物價部門最後覈定的標準爲準。2008級新生住宿費爲800元~1200元/每生每年。
十一、對學生的獎勵及資助措施:
我校設置了多項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新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華爲獎學金、聯通獎學金、動感地帶獎學金、長飛獎學金、中塑在線獎學金、郭長波獎(助)學金等10餘項;我校已建立了包括“獎勤貸減免補緩”等多種措施在內的綜合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等措施完成學業。
十二、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我校從不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招生處聯繫,以免上當受騙。
十三、招生諮詢聯繫方式
1. 聯繫地址:重慶市南岸區南山街道崇文路2號重慶郵電大學招生處
2. 郵政編碼:400065
3. 招生諮詢熱線:023-62468661;023-62468662;023-62468663
4. 學校網址:www.cqupt.edu.cn;
5. 招生信息網:www.cqupt.edu.cn/z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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