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交通大學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基本情況
我校創辦於1951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全稱:重慶交通大學(Chongqing Jiaotong University)
國標代碼:10618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辦學地址:重慶市南岸區學府大道66號郵政編碼:400074
基本辦學條件:學校校園佔地面積1600餘畝,校舍建築面積60多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3億餘元,圖書館藏紙製圖書140多餘萬冊。學校現有3個博士點,27個碩士點,6個工程碩士培養領域,3個高師碩士點,44個本科專業。教職工1700餘人,專任教師1000餘人,教授、副教授470餘人。學校教學質量良好,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取得優異成績,本科畢業生初次就業率已連續10年達90%以上。
第三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學校頒發經教育部統一電子註冊的重慶交通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四條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我校2008年面向全國31個省(市、區)招收本科生4050名。我校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佈。
第三章錄取原則
第五條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全面推進招生“陽光工程”建設,爲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六條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願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上線考生;若第一志願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願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實施“平行志願”設置的,按相關省(市、區)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考生錄取的專業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的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分數相同時,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適當兼顧相關科目成績。
第八條我校2008年在江蘇省本科招生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是:B+B(選測科目)4C(必測科目)合格(技術科目);進檔後排序規則是:“先分數後等級”,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當投擋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專業的選測科目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我校本科招生專業選測科目內容爲準。
第九條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但新生入學後,外語教學以英語爲主。
第十條加試要求:
1、建築學專業新生入學後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加試。
2、藝術類專業的專業考試成績採用相應省(市、區)招辦組織的專業統考成績。在政治思想品德考覈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化、專業考試成績達到同批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考成績進行排名,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全面考覈,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二條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複查。經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章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我校嚴格按重慶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確定收費標準。
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準:4500元/人·年--6000元/人·年(各專業標準不同);應用技術本科專業學費標準:9000元/人·年;藝術類專業學費標準:11000元/人·年。
住宿費標準: 800、1000、1200元/人·年。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重慶市物價局的批覆爲準。
第五章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十五條我校設置了多項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新生質量獎等21項獎學金。
第十六條我校設置了國家助學貸款和優秀特困學生補助。
第六章招生聯絡及查詢
第十七條學校招生的詳細情況可通過以下四個途徑諮詢:
1、重慶交通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http://zsjy.cquc.edu.cn);
2、諮詢熱線:023-62652497(語音電話) 023-62652498;
3、電子郵件:zsk@cquc.edu.cn;
4、QQ在線諮詢:495452751、767792357、519595257
第十八條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學校招生就業信息網上公佈,供考生查詢。
第十九條學校招生錄取接受各級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社會的監督。
第二十條我校從不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招生部門聯繫,否則出現任何後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不符,按國家法律、法規、章程、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及畢業生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重慶交通大學2008年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招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我校創辦於1951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教學質量良好,專科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連續多年達90%以上。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畢業,由學校發給經教育部監製的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學校全稱:重慶交通大學,國標代碼:10618。
第四條辦學地點:重慶市南岸區學府大道66號。郵政編碼:400074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辦學基本條件
第五條2008年高職專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區)招辦按照我校正式上報的招生計劃信息以適當的方式向當地考生公佈。辦學基本條件詳見我校招生簡章。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六條 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七條 尊重考生的志願,若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志願錄取滿額時,則考慮考生的第二專業志願,以此類推,適當調整。
第八條 航海技術專業、輪機工程技術專業只招男生,其餘專業男女生不限。航海技術專業要求身高1.65m以上,裸視5.0以上,辨色力正常;輪機工程技術專業要求身高1.60m以上,裸視4.8以上,辨色力正常;除物流管理、集裝箱運輸管理、工程造價、旅遊管理專業外,其它專業均不招色弱、色盲考生;報考我校的考生應根據自身健康狀況結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慎重填報專業志願。
第九條各專業招生外語語種不限(注:航海類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由國家海事機關組織的外語評估考試語種只限英語)。
第十條 藝術類專業我校不單獨組織考試,採用招生省(市)專業聯考成績。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均要求上省(市)最低控制分數線,以專業考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對非第一院校志願考生和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我校認可考生所在省(市、區)招辦制定的相關規定。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我校嚴格按重慶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確定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道路橋樑工程技術、工程測量與監理專業6500元/年·人;
工程造價、旅遊管理、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專業6000元/年·人;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物流管理、船舶工程技術、集裝箱運輸管理、通信技術專業5500元/年·人;
產品造型設計、藝術設計、影視動畫、環境藝術設計專業10000元/年·人;
其他專業5000元/年·人。
高職專科住宿費標準:800、1000、1200元/年·人。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重慶市物價局的批覆爲準。住宿費按入學時學院安排實住公寓收費)
第五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十三條 我校對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還設立了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中國航海獎學金、航海類專業專項獎學金、高戈獎學金等。
第十四條:我校對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貧困生,可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對優秀特困學生可給予困難補助。
第六章招生聯絡及查詢
第十五條 我校招生宣傳方式多樣化。電話諮詢:辦公室電話專人值班。同時,我校還向全國招生省市中學免費寄發放招生簡章,參加重慶等省市現場招生諮詢活動。錄取結果我院將及時在招生就業網上公佈,供考生查詢。
第十六條 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我校從來不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應用技術學院招畢科聯繫,否則出現任何後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十七條 招生部門聯繫方式(高職專科)
招生諮詢電話:023—68591797 023-68575256(兼傳真)
學校網址:http://www.cquc.edu.cn
高職專科招生就業網網址:http://cqjtyjy.job9151.com
E-mail:42648837@qq.com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我校應用技術學院招畢科負責解釋。
重慶交通大學應用技術學院
二OO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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