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爲保障曲阜師範大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於曲阜師範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曲阜師範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曲阜師範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要
第四條學校全稱:曲阜師範大學
第五條學校代碼:10446
第六條辦學性質:山東省省屬普通高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爲主
第八條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九條頒發證書: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監製的“曲阜師範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標準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條 辦學地點:曲阜校區:山東省曲阜市靜軒西路57號;日照校區:山東省日照市煙臺路80號
第十一條學校概況
學校現有本科專業64個,碩士點77個,其中碩士一級學科7個,博士點6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個,學科專業覆蓋了文、理、工、法等10大學科門類。初步形成了學科門類較爲齊全、師範專業與非師範專業協調發展、結構合理、特色鮮明、優勢明顯的學科專業佈局和層次完備的人才培養體系。設有1個獨立學院(杏壇學院),29個院(系),28個研究所, 14個省級重點學科,其中包括6個省級重點強化建設項目。3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個省級強化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設有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教育部曲阜師範大學基礎教育課程研究中心、山東省激光偏光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山東省儒學研究基地、山東省體育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和山東省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基地。
學校現有教職工2262人,專任教師1393人,其中教授219人,副教授267人,博士223人,碩士800人。博士生導師28人、碩士生導師283人,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6人,山東省專業技術拔尖人才11人,山東省高校中青年學術骨幹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40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23人。
學校現有在校生27110人,其中博士、碩士研究生2037人,外國留學生90人。學校佔地2653.41畝,校舍建築面積102.5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額11.7億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57億元。圖書館藏書294.4萬冊;電子圖書39萬冊,電子期刊7.05萬種,中外文數據庫25個。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曲阜師範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曲阜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曲阜師範大學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託個人和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四條 曲阜師範大學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錄取
第十五條 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佈的《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六條 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覈准的、由學校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公佈的分省分專業計劃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佈。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爲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提檔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規定比例提檔。專業志願分配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在第一學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佈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願不滿的情況下,不拒絕非第一學校志願考生。
第二十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數後,按考生術科(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我校英語專業外語語種英語,其它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我校公共外語科目爲英語。
第二十二條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爲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三條男女生比例:我校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條我校同意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五條我校化學科學學院、物理工程學院、資源與規劃學院、經濟學院、計算機科學學院部分專業按專業錄取。學生入校後,一年級不分專業,實行通識教育和學科基礎教育,第一學年末按本人志願及相關規定在學院內部選擇專業。
第二十六條我校軟件工程(軟件外包方向)在普通本科二批錄取,實行訂單式培養,畢業生將由合作方青島東源教育科技(山東)有限公司負責,協調東方標準(北京)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和青島海爾軟件有限公司(含日本分公司)高質量推薦就業,達到要求者90%以上保證就業。學費爲每生每年12000元。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條新生複查:新生入校後,我校採取考試、面試、覈查電子檔案、覈對新生指紋、體檢等形式對新生複查,對違犯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學生進行處理。複查不合格的學生,我校有權做出處理或清退決定。
第二十八條學費標準:執行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物價局標準
第二十九條獎貸措施
我校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工作以學生管理部門爲依託,有關部門積極配合,認真實施“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緩資助政策,經過多年努力,逐漸形成了“獎、助、貸、減、免、勤”等形式的幫困助學體系。設立了國家獎、助學金,山東省政府獎、助學金,學校普通本專科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愛心基金,社會組織及個人在學校設立的各種獎助學金;開辦了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設立、開闢了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
第三十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爲準。
第三十一條對以曲阜師範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曲阜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曲阜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8年3月
地址:山東省曲阜市靜軒西路57號
郵編:273165
電話:0537-4458658
E-mail: qfsdzsb@163.com
網址:http://zsb.qfnu.edu.cn (教育網)http://www.qfnuzsb.com (公衆網)
曲阜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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