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南民族大學是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下屬的全日制多學科綜合性大學,校址在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民院路708號,學校代碼爲10524,學校性質爲公辦。
第二章錄取規則
第二條根據教育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的有關政策,我校本科招收的少數民族考生約佔65%,預科只招少數民族考生。美術類專業考生不受民族成分限制。
第三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覈和體檢合格、符合我校投檔要求的前提下,志願優先,按高考(Q吧)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分配時,相同志願考生成績優先。
第四條美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取得我校專業合格證,文化成績在各省(自治區)劃定的資格線以上者(其中外語成績不低於50分),按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考試成績位於我校在各考點報考我校考生的前五名且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英語成績放寬到45分且優先錄取。
第五條我校對各省、市、自治區的投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六條如第一志願生源充足,我校不考慮錄取第二志願考生;若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按志願優先原則錄取非第一志願的考生。
第七條我校錄取考生無外語語種要求,但新生進校後我校只能提供英語語種教學。對錄取以少數民族語文答卷的考生,我校無法提供相應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教學。
第八條我校錄取新生無男女比例和應屆、往屆生限制。
第九條錄取新生的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依照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一條我校學費及住宿費等費用按湖北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預科各專業招生工作。獨立學院的招生章程另行制定。
第十三條本章程解釋權在中南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學校招辦諮詢電話:027-67842763
學校網址:http://www.scuec.edu.cn
招生辦網址:http://www.scuec.edu.cn/xsc/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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