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關於依法治招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做好2008年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名稱:延邊大學,學校國標代碼:10184
二、校址:校本部(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醫學部校區(局子街121號)、護理學院校區(健康路39號)、藝術學院校區(愛丹路1587號)、科學技術學院校區(朝陽街236號)及農學院校區(龍井市海蘭西路1095號)。
三、辦學類型及層次:以本科生教育爲主,涵蓋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專科生、留學生、成人教育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四、招生計劃及招生條件
(一)招生計劃:2008年招生總數爲4410人,其中本科4210人,專科200人。文史類1427人,理工類2583人,藝術(文)250人,藝術(理)20人,體育(文)10人,體育(理)120人。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見招生來源計劃表。
(二)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計劃:2008年招生計劃爲300人。
(三)男女比例:舞蹈學專業在山東省計劃中招男生15名、女生3名,其他專業不限性別。
(四)外語語種:英語、日語(零起點)、德語、教育技術、初等教育(專科)等專業和科學技術學院的護理學、建築學、朝鮮語專業,以及中外合作辦學的專業招英語考生;日語、英語(零起點)、對外漢語專業招日語考生;工學類、醫學類、農學類的各專業及心理學、俄語專業招英語或日語考生。
(五)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凡在考生體檢表中所列不宜讀的專業,學校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後學校組織複查,不合格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旅遊管理專業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
五、錄取規則
(一)遵循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全面考覈,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根據招生有關規定,體育和藝術類專業按招生計劃的150%以內投檔,其他專業按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投檔。
(三)答卷語種: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新聞學、英語(零起點)專業只招朝鮮語答卷考生;朝鮮語、漢語言文學專業只招漢語答卷考生。
(四)民族要求:除個別專業有答卷限制或民族限制的專業外,吉林省的招生計劃總數中50%招朝鮮族考生;黑龍江省、遼寧省兩省計劃的民族要求均在分省招生來源招生計劃中標註,其他省份無民族要求。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計劃的80%招朝鮮族、20%招其他少數民族。
(五)凡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照顧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六)志願錄取原則:採取“志願清”的方式錄取,即當第一學校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從後序學校志願考生中補齊;第一專業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從後序專業志願考生中補齊;有志願的生源不足時,從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補齊。
(七)專業錄取原則:採取“專業清”的方式錄取,即採取專業志願優先的原則,充分尊重考生的志願,按考生填寫的志願順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相同分數,參考專業相關單科成績。
(八)體育教育、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體育教育專業計劃的50%,招收朝鮮族考生,生源不足時以其他民族考生補齊;按術科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各錄取50%,同等條件術科成績高者優先。藝術類專業在進入投檔分數線考生按專業考試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測試要求:美術類承認各省招生辦組織的聯考成績,其他類均須通過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九)對口招生專業的錄取原則:根據招生計劃的100%投檔,按志願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十)運動訓練專業的錄取原則: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標準,通過我校專業考試及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錄取控制線者,按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十一)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原則:符合國家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條件,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課複試,成績合格並達到各省規定的錄取線,按高考成績擇優錄取並選擇專業。
(十二)少數民族預科班,招收應屆畢業生,不招收補報志願考生。
六、收費標準
學費:執行吉林省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廳規定的收費標準。
住宿費:400-600元/年·人(8人間);1200元/年·人(四人間)。
七、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頒發延邊大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授予學位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八、錄取查詢
主要通過各省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發布的錄取信息,其次在延邊大學主頁“錄取查詢系統”查詢。
九、聯繫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ybu.edu.cn招生辦網址:http://zsb.ybu.edu.cn
Email: ydzb@ybu.edu.cn招生諮詢電話:0433—273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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