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學校名稱:山東大學威海分校
學校性質: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辦學層次:以本科教學爲主,兼有研究生、專科(高職)生
二、組織機構
山東大學威海分校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本(專)科招生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招生計劃,並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山東大學威海分校紀監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三、錄取規則
1、依據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擇優錄取。
2、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具體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而定。對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在進行專業安排時,學校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按專業志願優先的原則進行,並首先安排招生計劃數以內的考生的專業志願。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按高考成績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根據專業志願安排到尚未錄滿的專業,直至錄滿。
3、我校在江蘇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10%,考生報考我校各專業選測科目要求爲AB、必測爲4C,錄取辦法是在等級級差法的基礎上採用“志願清”的方式安排專業。選測科目等級A+折算爲2分,A爲1.5分,B+爲1分,B爲0.5分。
4、我校原則上承認各省招辦的加分政策。
5、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6、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爲英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語種(我校理科類專業及部分文科類專業的一些專業課採取英語教學方式,小語種考生在報考我校時應考慮本人實際情況)。
7、藝術類考生須獲得我校校考和省級統考合格證(如無省統考除外),方可報考我校。高考成績達到該省文化課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在各省投檔範圍內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音樂學專業外語成績不得低於45分。美術學、藝術設計專業外語成績不得低於50分(江蘇省考生外語成績不得低於40分)。
8、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生物科學類、電氣信息類、數學類按專業大類招生。學生入學學習基礎課程一年或兩年後,根據學生學習成績、志願情況再選擇專業。
四、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按山東省物價局審批的當年度標準執行。
1、學費標準:
本科:理工類專業:4300元/生.年;文史類專業:4000元/生.年;外語類專業: 5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700元/生.年;醫學類專業:4700元/生.年;熱門專業在相應專業學費標準基礎上上浮10%收費。
高職(專科):旅遊管理(中韓合作):20000元/生.年,汽車電子技術(中韓合作):30000元/生.年(將按照省物價局覈定的標準執行)。
2、住宿費:800元/生.年
五、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山東大學威海分校是山東大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畢業後,將頒發山東大學統一蓋章的畢業證、學位證。
六、獎例與資助措施
1、學校設置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勵比例佔全日製在校生人數的40%。最高可獲得1400元/年的獎勵,另外,還有多個單項獎學金。
2、家庭困難且學習成績優秀的全日制在校生,如符合條件,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貸款:家庭困難的學生,持當地有關部門證明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總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申請貸款的學生在校期間可獲得國家財政100%的貸款貼息。
4、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專項基金,爲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讓學生通過勤工儉學獲得相應報酬。
5、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還通過發放生活補助、國家助學金、社會資助、臨時困難補助和減免學雜費等措施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七、此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審覈,並在教育部備案,備案詳細內容可參照教育廳和教育部網站:http://www.sdpec.edu.cn;http://gaokao.chsi.com.cn.
聯繫電話:0631---5688282 5688902
郵政編碼:264209
電子郵件:whzhaob@sd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wh.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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