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幫助孩子學好功課,是家長最關心的話題。特別是有些孩子智力正常,腦子不笨,學習也很努力,可無論家長老師怎麼教,他們的成績也上不來。這些孩子因自己不如別人而感到自卑,其父母爲此更是着急。根據現代教育工作者研究發現,這些兒童與其他兒童在智力上沒有什麼區別,所不同的是這些孩子存有學習障礙,教育心理學稱這樣的孩子爲“學習障礙”兒童。
學習障礙(Learning Disabilities 簡稱LD)一詞是1963年美國柯克(Kirk)最初提出的,近幾年成爲世界各國教育工作者十分關注的熱點。學習障礙兒童,一般說,他們的智力正常,但學習水平偏低,他們在上述的能力方面達不到其本身年齡應有的水平。在這些兒童中並不包括由於視、聽、動作障礙,智力落後或環境不利而造成學習困難的兒童。據有關資料顯示,學習障礙兒童在美國、西歐、日本、臺灣等地的發生率在4.7%~15%;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的發生率爲14%,其中城市高於農村。由此看來,有這麼多的兒童存在着學習障礙,無疑給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帶來沉重的壓力。因此說,着力研究和解決學習障礙問題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人們在研究學習障礙兒童的特點時發現,除了智力正常和學習困難是共同特點外,他們並沒有行爲上的共同模式。學習障礙兒童的日常表現,有的活動異常,易衝動,走路似小跑,吃飯狼吞虎嚥;與其談話,要麼走神,要麼跑題;上課坐不住,常離位說話。有的不愛活動,遇事退縮,對集體活動的反應是焦慮、恐懼。有的存在注意障礙,注意範圍狹窄,專門注意那些常人不注意的地方,或注意在某一點上不易轉移,或注意渙散,不易集中。這些孩子在學習能力上的表現也是各式各樣。有的存在語言障礙,對語言信息的刺激反應遲鈍,常因不能理解父母、老師的講解,而被指責爲“上課不聽講”;有的存在語言表達障礙,雖能聽懂,但不能表達,他們比同齡兒童說話晚,即所謂的“語遲”。還有的在書寫方面存在障礙,經常把數或詞語的順序弄顛倒,如把“93”寫成“39”,把“長江”寫成“江長”,或把字形方向弄反,如把“p”寫成“q”,而且屢教屢犯。有的存在閱讀障礙,閱讀時落詞落字,或是添詞加句;有的發音不清晰,不能正確表達思想。在情緒方面,有的伴隨焦慮或抑鬱,他們常表現爲固執,不順從,易怒等傾向。在人際關係方面,有的有明顯自閉症或多動症的某些表現。
我們對學習障礙兒童的表現特徵不能一一列舉,作爲學習障礙的兒童也並不是個個都具有上述的所有特徵,他們可能是一項或幾項特徵表現得比較明顯;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認識到,即使某個孩子有着上述的一兩表現,也不能斷定這個孩子是學習障礙兒童,甚至也不能說這個孩子有什麼問題。
那麼怎樣確定一個孩子是否有學習障礙問題呢?一般說來有三條標準:一是不一致標準。這是說有學習障礙的孩子在心智能力的各個方面發展不平衡,潛在的學習能力強,而學習效果差;二是排他性標準:即排除有上述表現的孩子是由於智力因素或環境因素所造成的;三是特殊教育標準:即這樣的孩子如果藉助特殊教育的教材可以學好。如果家長懷疑自己的孩子是學習障礙兒童,用以上標準又無法操作,不妨先用下面的方法檢查一下:(1)孩子在學習上的困難是長期的、持久的,還是暫時的、間斷的;孩子遇到的學習困難經過努力是否能夠克服。(2)孩子的視力、聽力有無問題,智力發展是否正常。(3)家庭和學校在教育方法上是否妥當;家長、老師調整方法後,孩子的學習狀況是否有變化。經過這樣的檢查,家長如果感到孩子有可能是學習障礙問題,就應找心理醫生做進一步檢查。只有經醫生用科學的方法進行檢查,才能確定孩子是否爲學習障礙兒童。作爲家長切不可聽信那種隨意給孩子扣上“學習障礙兒童”帽子的不負責的說法。
“學習障礙”在我國還是一個新的概念,但對學習障礙兒童的指導和教育卻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1994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西班牙薩拉曼卡召開了《世界特殊教育大會》,提出了全納性教育思想,強調要爲學習障礙兒童服務,要讓學習障礙兒童接受特殊教育的要求。然而,在我們現實生活中,學習障礙兒童的教育狀況確是不樂觀的。他們大多數仍在普通學校中學習,由於學習不好而被當成包袱,直接影響了這些孩子健康成長。爲此我們呼喚:要給每個學習障礙兒童以特殊的關懷和照顧,要根據每個學習障礙兒童的具體情況,給以具體的指導和幫助,以使這樣的兒童充滿信心,積極主動地去學習,去迎接他們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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