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8月25日一版頭條刊登了殘疾青年譚裏和三次參加高考,每次都達到專科以上錄取分數線,卻難以進入高等學府就讀的遭遇,讀來着實令人同情。類似小譚經歷的殘疾青年,我們幾乎每年都能從媒體上看到或聽到一些,社會年年都在呼籲高校錄取不要歧視殘疾考生,年年這種情況都在重複出現。於是,社會上逐漸形成一種看法,認爲殘疾青年難圓大學夢,罪魁禍首是將他們拒之門外的各大高校,一時間各種非議排山倒海般壓向這些學校。作爲一名曾經從事過教育工作的普通讀者,在這裏我要告訴那些義憤填贗的人們一句話:這一切,不全是高校的錯。
據一位高等教育界人士透露,目前教育部每年都要對各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進行一次公佈,如果一次就業率達不到95%以上,勢必對學校的聲譽和生源造成很大影響。而眼下社會能爲殘疾人提供的就業門路少之又少,殘疾畢業生的就業何止是困難,在絕大部分地區幾乎等於不可能,而這個結果又將直接影響學校的一次就業率。因此,在明知道這個結果的情況下,又有誰願意來做這種賠本的買賣呢?其次,不同的院校有不同的培養目標,特別是一些重點院校,社會對其要求與其自身的要求是一致的,都是培養更多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高層次人才,而殘疾學生根本不可能做到這一點。因此,高校不願招殘疾生,對於高校自身來說,也是一件很無奈的事。再次,對於一般普通高校來講,除了高招現行的體檢標準限制了殘疾考生外,更重要的原因是這些普通高校缺乏供殘疾人學習和生活的設施,以及專爲他們設置的專業、配備的師資,而這一切,責任顯然並不全在高校自身。
國家雖然頒佈了《殘疾人保障法》,明文規定高等院校必須招收符合國家規定的殘疾生入學,不得因其殘疾而拒絕招生。而要真正做到這一點,不解決上述難題,光對高校的拒招行爲表示憤怒是沒有什麼實際意義的。解決這個難題最直接的做法是國家出臺一個真正體諒殘疾生的招生政策,同時儘可能多設立殘疾人受高等教育的專門機構,以滿足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此外,國家在公佈高校就業率方面,不妨將殘疾生這一塊劃出去,甚至可以考慮提供專門用於針對殘疾學生的特殊培養經費等,以這些“優惠條件”來調動高校錄取殘疾生的積極性。而這一切的落腳點則是全社會對殘疾畢業生的關注和支持。社會各界對殘疾青年的教育多些寬容,多些投入,對畢業生多些關心,各行各業多爲他們提供一些就業門路等等,都是解決高校招收殘疾生後顧之憂和保障殘疾青年獲得平等受教育權利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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