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間,大學生打工被騙的消息時有耳聞。有些用工單位不正規,把學生當作廉價勞動力使用,有的中介公司打着介紹工作的幌子騙取介紹費後逃之夭夭。而有的學校爲大學生暑期打工提供各種指導和服務,使之安全規範地進行。
北京大學秋季開學的第一天,記者在校園內做了一個小調查,隨機採訪了20名同學,均系大二以上學生,他們就今年暑期打工的情況做了介紹。其中13人均表示不同程度地參與了打工,其中11人是通過學校找的工作,包括家教、計算機編程、市場營銷等,因有校方做保證,用人方沒有出現欺騙行爲。還有2人是自己分別聯繫到一家新聞單位和一外企公司實習,因屬正規單位,也沒有遇到受騙上當的情況。但被訪者中有2人表示,去年自己在網站上找過暑期翻譯的工作,結果資料翻譯完了,用人方也找不到了,至今沒拿到報酬。
記者採訪瞭解到,北京大學學工部專門爲各用人單位、中介公司和在校大學生牽線搭橋,一般用人單位及中介公司要通過學工部的資格評審才能招聘大學生打工。據該校學工部部長馬正勇介紹,他們主要做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堵死非法僱傭的信息來源。爲此學校專門成立勤工助學服務中心,各種招聘信息只有通過中心確認才能進校,這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信息的可靠性。二是與各院系建立互動。各院系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必要的指導,防止上當受騙。
該校專門爲學生介紹家教工作的學術實踐部也有一套相應的用人程序,以保障打工學生權益不受侵害。據該部門的賀先生講,通過學校的嚴格把關以及簽訂相應的用人合同,用戶與學生的雙方利益均受到維護。
儘管如此,馬正勇說,還是避免不了學生自己找工作而受騙的情況。他透露,今年年底最遲明年暑假,針對學生打工,由北大學工部牽頭,將出臺有力舉措,建立學生、企業和校方三方的制約關係,從而使學生打工避免誤入陷阱,真正規範化。
被訪者普遍表示,通過學校介紹的工作相對來講比較安全,但涉及範圍不廣;而不少學生自己找或通過同學介紹的工作,往往範圍較廣,報酬也很誘人,但很容易遇到“陷阱”。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因僱傭未畢業的大學生而形成的勞動力使用與被使用的關係,不屬於勞動關係,因此用人單位可以不與大學生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大學生之間只能通過簽訂勞務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有識之士提醒大學生:暑期打工必須加強自我防範意識,即使時間再短也要簽訂合同或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報酬等。(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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