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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們目前還比較陌生的新名詞------“校本課程”走進了公衆視野。而對於今後我國數以億計中小學生和他們的家長來說,這個新名詞將越來越熟悉。
校本課程的出現標誌着我國中小學開始告別長期的單一國家課程,逐步實行國家、地方和學校三級課程管理。隨着新一輪中小學課程改革自今秋開始快速推進,學校和課堂將擁有部分課程決定權。
據教育專家介紹,校本課程其實就是三級管理體制中學校一級的課程,鑑於“學校課程”所指範圍較大,同時明確學校作爲主體開發課程的權利,因此將學校自定的課程稱爲“校本課程”。目前,這一概念已經寫進這次課程改革的有關文件。
據瞭解,新的《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明確規定了國家課程的門類、總課時和課時分配,同時又爲地方、學校開發或選用課程留出了課時。
實際上,校本課程在國際上有兩種不同的模式。在地方分權的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等國家,由國家制定學生必修課程的門類和課程標準,學校根據標準決定具體的教學內容。課程開發的主體在學校,實質上學校的所有課程都可稱爲“校本課程”。而另一種模式,例如法國、俄羅斯、泰國等國家,課程管理主要由國家制定嚴密計劃,地方和學校執行該計劃,同時在課時安排上留出一小部分空間,由學校自主設計課程。法國中學的彈性課程約佔總課時的10%,俄羅斯的校級選修課佔26%。
我國的校本課程屬於後一種模式。在課程改革青島試驗區,今年小學一年級的校本課程佔總課時比例的近10%。
專家表示,我國的國家和地方課程主要解決一定範圍內同一批受教育者的共同素質問題,而校本課程則是要滿足每一位受教育者的特殊需要和興趣。
另據介紹,在擬訂的三級課程管理體制框架中,國家教育部管理基礎教育階段的國家課程,制訂課程計劃、各科課程標準以及教科書管理政策等。而在一般情況下,三級課程中地方一級指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教育行政部門,並非指市縣級教育部門。學校除了開發適合本校實際情況的校本課程外,還有權利選擇經過國家、省級審查通過了的教材。(記者 張東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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