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二中語文教師尹健庭,因在一篇論文中說了一些錯誤觀點的話,被人斷章取義地以『讀書就是為了掙大錢娶美女』報道出去,引起爭論。在改革開放的中國,發表各種不同的意見,甚至引起激烈的爭論,是十分正常的一件事情。說真心話的(即便觀點有錯誤)、提出不同意見的(排除惡意攻擊),只要沒有違反我國的法律,沒有危害社會、損害公眾利益,大可不必驚慌失措,如臨大敵,更不可沿用『文革』做法,對他人上綱上線,欲置人於死地而後快。
如果單從『讀書就是為了掙大錢娶美女』這句話看,觀點自然是錯誤的。作為授業、釋疑、解惑的教師,肩負著教育下一代的責任,理應遵守教育者的操行和規定,不應該在公開場合向學生散布這種消極的觀點。但是,看問題不能掐頭去尾、斷章取義。尹老師的這句話,只不過是一篇文章中的例證,前後還有很多積極的話。從文章的全面意思來看,也很難說有什麼大錯。
退後一步說,即使一位教師真的在文章中發表了某些糊涂甚至錯誤的觀點,說白了也還是一個認識問題。我們的某些官員不也經常講錯話、做錯事嗎?誰能保證一輩子不講錯話、做錯事呢?對一位講了錯誤觀點的老師,應該采取與人為善的態度,批評、幫助就可以了。這不僅體現了我們黨思想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而且也符合文明社會的共識。
既然如此,為什麼要對這位曾被評為優秀教師、語文課題帶頭人的教師處於嚴厲的懲罰,並且下令不准他在株洲市所有的學校教書呢?仔細分析,我們可以找出許多條『根子』,比如有的領導為了擺脫受牽連的乾系,加重處罰,以證明自己的清白;有的領導缺乏一種現代的法律意識,以為對一名小小的教師,讓他下崗就下崗,不用考慮後果;有的人見風就是雨,把媒體當作審判官,媒體一批評,立即作出反應……當然,這也有媒體的責任,媒體要考慮如何纔能客觀公正的報道,要對報道對象負責任。這其中有一條是值得我們高度重視和深思的,這就是如何尊重公民,特別是如何尊重普通的知識分子。一名領導乾部說錯了一句話,可能就不了了之了,一名名人做錯了一件事,可能也就大事化小了,而一名普通教師說了一句錯話,就要讓他丟了飯碗,並且剝奪了他工作的權利,這是什麼道理?說重些,這不是對知識分子權利的一種侵犯嗎?
『以人為本』、『尊重人的權利』——這些話,現在大家都會講。但是,真正落實在行動上,特別是變成社會的公德和官員的『官德』,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待發表了不同觀點的教師,對待上訪反映問題的群眾,對待老百姓的抱怨和批評……我們的官員千萬要擺正公僕和主人的位置,切不可本末倒置。
看來,在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今天,討論進一步認真貫徹和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切實維護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依然是一個不盡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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