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爲提高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外語水平,有利於加強對在校碩士研究生外語聽、說能力的培養,逐步解決“聽不懂、講不出,難以與外國人直接交流”的問題,更好地滿足我國改革開放和進一步擴大對外交往的需要,從招收2002年碩士研究生起,在入學考試的外語科目(非外語專業)原有的筆試項目外,增加聽說能力的測試。
聽說能力測試分兩部分,英語、日語、俄語聽力測試安排在初試中進行。外語考試時間仍爲180分鐘,前30分鐘爲聽力測試(其餘筆試項目測試時間改爲150分鐘)。統考的英語、日語、俄語的聽力測試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經教育部批准有權組織單獨考試的招生單位,單獨考試部分的聽力測試由本單位自行命題。MBA聯考的外語聽力測試使用統考的聽力測試命題。
除英語、日語、俄語以外的其他外語語種的初試內容暫不變,由招生單位對符合複試要求的考生在複試階段進行聽力測試。
2002年外語聽力測試的分數爲20分,但不計入考生外語成績,僅供招生單位錄取時參考;筆試項目的分數爲80分,考後按100分作加權處理,計爲考生外語成績(加權公式:考生的筆試項目分數÷80×100,然後按四捨五入爲整數)。
口語測試安排在複試中進行,命題和測試工作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口試分數供招生單位錄取時參考。
從招收2003年碩士生起,外語聽力測試的分數計入外語初試的總成績中,其分數佔外語初試成績的20%,以後逐步增加到30%。口試分數計入複試成績中,作爲招生單位擇優選拔考生的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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