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政府同意,浙江省決定在總結前段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並推廣綜合高中這一新型教育模式,使之與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校形成三足鼎立的新格局,促使高中段教育在保持合理結構比例的基礎上加快發展。
浙江省提出,綜合高中教學的基本組織形式為:第一學年開設與普通高中相同的文化課,並采用普通高中教材;第二學年開始實行文理分班教學,各增設1至2門職業技術的專業基礎課;第三年開始按學生意願再次分流,分別編成高職預備班、普通高校預備班和就業預備班,對應開設和加強與昇學或就業相關的課程。綜合高中的學生在兩年內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參加省統一組織的語、數、外和專業基礎理論4門課程的會考,合格者發給省高中會考證書,不及格者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補考。
與此同時,浙江省采取了相應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一是實行進口和出口雙調控,繼續堅持一個地區的中職招生數應佔高中段招生總數的50%以上,同時3年後獲得技術等級證書的畢業生應佔高中段畢業生總數的50%以上的要求。二是鼓勵學生通過多種形式接受職業技術教育,並通過考試獲得技術等級證書。獲初級技術等級證書的畢業生即可取得報考高職院校資格,其中獲中級以上證書的可按考試總分的5%予以加分。達到高中畢業要求的綜合高中畢業生可同時發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校兩張文憑。三是相應增加通過省級考試進入高職的招生計劃,積極創造條件為綜合高中和中職應屆畢業生提供接受高職本科教育的機會。此外,還要通過多種渠道,辦好一批綜合高中,並適時建立綜合高中等級評定制度等。
目前,浙江省已成立由省教育廳廳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以確保這項改革沿著正確的方向順利推進。 (記者 朱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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