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若干高校實行了津貼制度,這是黨和政府爲提高教師待遇,尊師重教的一個重大舉措,也是黨和政府切實履行科教興國政策的一個證明。但是從目前一些高校實行津貼制度的作法來看,存在着一定的問題。這些問題表現爲:
一、平均主義、論資排輩嚴重。津貼的評定不是教學科研的實績爲依據,而是以誰當教授、副教授的時間長短爲依據。這種現象初看起來有一定的有合理性,即已經當了教授、副教授的教師是已經達到一定的學術水平的教師,在晉升職稱時已經完成了一定的教學科研工作,所以評定津貼標準時應該算上過去的工作業績。但是實際上,由於相當多的高校在評定職稱時並不完全是工作業績爲標準的,甚至有些人就是弄虛作假晉升職稱的,再以這種標準進行津貼評定進一步加劇了事先的不公平。另外以平均主義和論資排輩進行津貼評定,不利於形成一種激勵機制,大家幹好幹壞一個樣,甚至幹得好的不如干得差的,幹得差的由於職稱晉升的早仍然可以拿大錢,不需要把精力放在教學科研上。
二、沒有考覈機制。儘管許多高校在津貼制度出臺後都制定了一定的考覈標準,但沒有認真執行,或根本就不執行。比如南京某名牌高校制定了對不同檔次的津貼的考覈標準,最後根本就沒有執行,甚至還出現了沒有完成任務的教師提高津貼標準的怪現象,儘管在此之前該校的有關領導一再公開強調要有競爭、能上能下,但最後是隻能上不能下。
三、分配機制中官本位特色嚴重。津貼評定中給予了幹部各種優惠和工作量的減免,但在考覈中卻以各種藉口爲其不完成教學科研任務開脫,以各種藉口爲他們提升津貼的檔次。應該承認學校和系裏的一些幹部是爲行政工作浪費了一定的教學科研時間,但他們在工作量上已經獲得了一定的減免,更爲不公平的是,一些系的幹部平時在各種創收活動中從來不以影響教學科研爲由,但到了評定津貼時卻以行政工作影響教學科研爲由。然而羣衆提出既然行政工作影響其完成考覈任務,你可以辭去行政職務時,沒有人願意辭去行政職務的。
現在工人有下崗,機關幹部有分流,許多人生活水平並不富裕,國家拿出許多錢給高校,高校應該切實提高自己的教學科研水平,教師應該把精力放在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上,這才能對得起國家和人民。西方高校每幾年就要對教師進行一次考評,沒有一定科研成果和教學工作量的教師就要解聘。我們的一些高校包括一些名牌高校卻是非常“慷慨”,一些多年沒有像樣成果的教師過得卻十分舒服,工資加津貼再加上各種創收機會每年年收入也列入我國的高收入階層了(至少6萬人民幣以上),這種優厚的待遇可以說是世上罕見的。大概社會上的許多人並不瞭解高校中還有這種沒有競爭壓力的優厚待遇,如果知道,許多人一定會打破頭來競爭這種崗位的。
其實國家對高校的人事分配製度早有政策,教育部近年來頒佈的《關於深化高校人事分配改革的若干意見》上寫得明明確確:“通過改革人事分配製度和理順管理體制,強化崗位聘任,打破“鐵飯碗”和平均主義“大鍋飯”,破除職務“終身制”和人才“單位所有制”,形成“能進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激勵競爭機制,努力創設有利於優秀人才儘快成長和發揮才幹的制度環境,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全面提高學校的辦學效益和整體水平”,“各高校要加大學校內部分配改革力度,教職工的工資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貢獻直接掛鉤,真正實現按勞分配、優勞優酬。”《教師法》也明文規定對教師的考覈依據。但是,國家的這些政策和法律到了一些高校就成了一紙空文,或者是抽象落實,具體落空。(網友: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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