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日前要求各地在開展勤工儉學、組織學生參加勞動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自治區有關管理規定,加強學生勞動安全管理。凡未執行規定的,家長、教師等可向同級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反映、舉報。一經查實,將進行嚴肅處理。
新疆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有毒、有害、危險的生產作業及超負荷的重體力勞動。學校必須根據學生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因人、因地有區別地安排勞動,要嚴格按教學大綱所規定的勞動課時間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在勞動期間,要妥善安排好學生參加勞動期間的食宿、衛生、保健等工作。(記者 蔣夫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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