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敦煌市四個鄉置正常的教學計劃於不顧,向班級、學生攤派創收任務,長時間組織中小學生采摘棉花為學校創收,損害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的事件經中央新聞媒體報道後,教育部和甘肅省對此高度重視,責成有關部門迅即進行調查並嚴肅處理。教育部辦公廳15日發出通知,要求堅決制止在勤工儉學活動中的一些錯誤做法。
《通知》指出,甘肅省敦煌市四個鄉的做法,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背離了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活動的宗旨,違反了國家有關中小學開展勞動教育和勤工儉學的政策規定,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據了解,在勤工儉學活動中,少數地區和學校也程度不同地存在著類似錯誤做法,產生了不良的後果和影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采取果斷措施,堅決予以制止。
《通知》指出,中小學開展勤工儉學,要以育人為根本宗旨,培養學生的勞動觀點和勞動技能,增強學生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認真實踐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決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在組織開展勤工儉學和其他各項活動中,要切實保護中小學生身心健康、保障中小學生合法權益,促進中小學生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
《通知》要求,中小學開展勤工儉學,一是必須納入學校正常教學計劃,在教學計劃中統一安排,不得隨意增減時間;二是要根據學生的生理、心理特征,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以服務社會、服務社區為主的勞動;三是保證安全,嚴禁參加有毒、有害和危險的生產作業以及超過學生身體承受能力,有礙學生健康成長和超過規定課時的勞動。各級勤工儉學管理部門,不得向學校下達創收任務。嚴禁學校向老師、班級和學生攤派創收指標;嚴禁以未完成創收任務為由處罰學生;嚴禁以勤工儉學名義向學生亂攤派、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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