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裡,我想找份辦公室的工作。連續一周翻閱當地小報後,發現一則招聘文秘的廣告,電話裡自我介紹後,對方(一中介公司)約我去面試。我一陣欣喜,心想,許多留學生都說打工難,可能是他們沒有勇氣去嘗試。 第二天我准時來到這家公司,首先按其要求填好6頁紙的表格,內容極其詳盡。約見我的是一位身寬體胖的女士,表情嚴肅,偶爾『出示』一下勉為其難的笑容。她溜了一眼表格,隨手擱下,說以後再聯系。 我問,這次要招12名秘書,我有可能被僱用嗎?她搖頭一笑說:『這個工作需要的是德語講得像母語一樣的人……』昨天在電話裡我已告訴她,我只學了一年德語,既然如此,還約我大老遠跑來乾什麼?
隨後我又找了幾家招聘文秘的公司,遭遇都同上次差不多,我決定改變思路,不再講究工種了,有工便打。
一家快餐店僱工,我找上門去,老板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說:『看上去您不適合這個工作。』我連忙說,我不怕吃苦,在家什麼活都乾過。他手朝後一指說:『看,您恐怕做不了這工作。』我探頭向裡一望,幾位正在忙碌的中年女士確實挺壯實的,正端著大盤的東西往油鍋裡倒。算了吧。
又找到一家招工的花店。『會紮花嗎?』對方在電話裡問我。『會,會。』我連忙說,『能讓我試試嗎?』『可以,來吧。』『什麼時間?』『隨時都行。』我放下電話就出了門。找到花店時已是中午,門鎖著,我在門口轉了好幾圈纔發現牆上貼了張小紙條,寫著『12時至下午2時午休』。 這時我纔想起,此地除超市外商店都午休。下午2時多我再次來到花店,老板娘一邊乾活一邊對我說:『對不起,已經招了別人。』我驚愕地說:『不是讓我隨時來試工嗎?』她只重復了一遍那句話便不再吭聲,我忍住憤怒,悻悻地離開了。
一家中老年服裝店招售貨員,一周兩個半天,每小時11馬克(德國僱工的法定最低工資)。我立刻前去應聘,面談後讓我第二天去試工。第二天,我腰酸背痛地結束了4個小時試工。老板告訴我3天後等電話。
鑒於以往的經驗,我沒有在家坐等,而是又找了一家巧克力專賣店。老板娘挺和善,對我試工的表現大加贊賞,要我次日去上班,也是一周兩個半天,工資每小時11馬克。巧的是,我回家便接到服裝店的電話,讓我下周去上班。 第二天,我到巧克力店上班,把服裝店的事告訴了老板娘,不料她一聽就沈下臉,說我不應乾兩份工作,以便能在其他僱員請假時隨時替補上去。我極力解釋說,兩邊上班時間不衝突,等等,但這份工作還是沒開始就丟掉了。
對於服裝店的工作,我十分小心,上班時總是滿臉帶笑,熱情耐心地服務每位顧客,從不敢坐一分鍾。老板有老板的打算,我盡管這樣努力,還是在兩周後被解僱了。那天正是月底,老板讓我去結賬,兩周四次共198馬克,他向我要了2馬克的零錢後給我200馬克,隨後說下周不要來了。 我驚詫之餘的解釋當然是無用的。臨走時他指著桌上的2馬克說:『這兩馬克你可以拿走。』我理也沒理他,急速地走出了服裝店。(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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