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光明小學舉行的一次素質教育論壇上,北京師范大學從事發展心理研究的王耘副教授講了這樣一個例子:某小學語文老師為了提高學生的閱讀和審美能力,讓每個學生每天早晨花10分鍾給其他同學講解自己最喜歡的一篇文章。然而,學生對此卻不感興趣甚至害怕輪到自己上臺,因為老師要求學生必須把文章背誦下來,如果講得不好,還會被老師發動其他同學鼓倒掌或直接喝令『下去』——這可是真的『倒掌』,就是用手背鼓掌。可想而知,在這樣的壓力之下,一個小學生如何能不誠惶誠恐?
老師的初衷的確是好的,然而讓這種教學探索變味的根源到底在哪裡呢?我實在無法想象一個小學生站在講臺上,底下是一片手背相擊的混響以及老師冷峻的譏誚會是什麼場景,但毋庸置疑的是,這肯定是他學習生涯中深感恥辱的一幕。如果一個學生在學校和課堂上得到的就是這些,他還會對學習本身的意義和興趣堅定不移嗎?他還會對社會及人群抱以善良美好的期待嗎?
尊師重教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許多家長都說孩子不一定聽自己的話卻對老師奉若神明,因為在學生心目中,老師是引領他們走進知識海洋和人生正道的燈塔。但尊重應當是對等的,這種意識來自對學生的包容和愛護。他們畢竟是孩子,更需要成長的空間和善意的理解。他們稚嫩的聲音應當被傾聽,他們不成熟的想法應當被鼓勵。然而容易被忽視的是,他們往往只是以指令執行者的身份出現。呵斥、羞辱、罰站、當眾檢討,這只能說是一種無能的表現,除了讓學生產生強烈的逆反心理和抵觸情緒之外,沒有任何意義。至於打耳光和用小刀在臉上刻字,已經不是文明素質范疇而應當進入司法程序了。
也許某些老師會有很多理由來支持自己的行為,比如教學壓力大、學生不聽話,但對一個同為社會成員的個體來講,樹立最起碼的尊重意識真的就那麼困難嗎?(周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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