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訊 在一年多的調查研究和試點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礎上,由市委教衛工委和市教委組織制定的《天津市學生德育規程》日前正式出臺,並在全市150萬大、中、小學生中實施。這是本市教育系統貫徹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一項有力舉措,是本市加強學生德育工作的一項重大創新之舉。
隨著我國形勢和社會生活的變化,學生的德育工作面臨著一些新的問題,突出表現為德育工作針對性、實效性、主動性不強,德育的內容、形式、方法和管理與當前不斷變化的學生思想難以適應,德育知識化傾向造成學生『知行不一』,德育評定缺乏具體性和操作性,這直接影響了德育教育的效果,影響育人的質量。市委教衛工委從去年初開始組織力量進行『攻關』,先後制定了《天津市普通高校德育規程》、《天津市中小學生德育規程》及《天津市大(中、小)學生操行指導與評價手冊》(合稱『規程』),並在部分學校進行試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德育規程》包括指導思想與原則、內容、途徑和方法、考核與評價、組織領導和附則等6部分,涉及愛國守法、社會主義和革命傳統、法紀、禮貌誠信、集體主義、勤儉節約、自強自立、心理健康和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規程》除強調制度建設外,更加充分體現了對學生道德規范的具體要求,將德育內容進行量化和細化,如針對大、中、小學學生不同的特點,明確規定了『三必兩應』,即『必知』、『必行』、『必守』和『應知』、『應行』。
『規程』面向全體學生,注意遵循教育發展的內在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生理、心理發育特點,確定德育目標、途徑方式,由淺入深,由低到高,相互銜接和連貫,進而形成一個比較完整的教育系統。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這一『規程』不僅有明確的培養目標,還有具體的培養程序和培養辦法,使德育工作得以落實。為增加可操作性,『規程』規定了各種硬性指標,對以往德育評價手段單一和導向性不強的弊端也有所克服,要求發揮學生在德育工作中的主體作用,班集體、團支部和學生個體都要根據德育工作的要求,組織實施或參與各項德育活動和考核評價,考核和評價的結果直接與各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乾部』評選和各類獎學金評定掛鉤,與學生畢業及推薦就業等掛鉤,增強了德育的導向力度和實效性。(記者馬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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